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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

淄政发[2003]31号

颁布时间:2003-03-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规范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鲁政发〔2003〕15号)要求,市政府确定从2003年2月8日至2003年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建设经济强市、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创新与规范、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着力解决土地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城市土地资产经营,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二、原则及目标整顿和规范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法,强化管理。坚决查处土地市场秩序混乱、非法占地、非法入市问题,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地用地。

  (二)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属于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本着“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立足于规范、纠正。

  (三)重在规范,促进发展。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入手,全面推进各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努力提高城市经营水平,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加快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化运作、社会性监督相结合的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规范运作,维护国家、集体和公众利益。

  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目标:通过整顿和规范,使各类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严肃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规范,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坚决纠正,依法管地用地的水平和土地配置市场化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土地收益大幅增加,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范围及内容整顿和规范的范围是: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全市城市(含县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用地及城市规划区以外各类园区用地、房地产项目用地。主要内容是:

  (一)严肃查处一些地方土地市场秩序混乱,非法占地、非法入市的问题。重点是用地单位擅自与农村集体组织签订“征地”、占地协议,圈占集体土地;未经批准转让、联营联建或自行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济适用房建设而按商品房销售;集体土地入市或以旧村改造名义将集体土地作价入股、联合开发,以地置房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各种非法占地、非法入市的行为。

  (二)集中清理一些地方违规设立各类园区,用地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是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修改规划、扩大用地规模,或未经批准设立各类园区,乱占土地和越权批地、供地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严厉打击利用土地牟取暴利“寻租”的违法行为。重点是单位和个人以各种方式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国有企业“腾笼换业”、“退二进三”后其划拨土地未经批准私自转让交易等违法行为;越权批准圈占集体土地的非法行为。

  (四)严肃查处个别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给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的问题。重点是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越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处置,违规擅自调整或变相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超出法定范围划拨供地,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非法低价出让土地;未按规定收缴土地出让金等国家土地收益,擅自批准减免土地出让金或其他土地收益;对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不依法处理,以罚代法或干扰土地执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政策界限

  (一)对1998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建设项目用地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1〕9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遗留建设项目用地处理意见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01〕262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1〕199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用地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2〕8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发生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对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下发以来,特别是2001年9月13日《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应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而以协议方式出让,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要补缴国家土地收益,并作出说明,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任何单位、个人以兼并村庄等形式非法圈占土地、牟取暴利的,要给予坚决打击,没收非法收入;对原国有划拨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私自签订协议搞开发的,其协议一律无效,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各种园区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

  (五)土地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失职渎职或徇私枉法的,必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执法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对土地执法中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等错误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

  (六)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查清事实,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面广、性质恶劣、影响大的严重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顶风而上、隐瞒不报、抵制清理整顿的要严肃处理。

  五、大力推进土地配置市场化各级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强化对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管理,推进国有土地储备制度,确保政府对土地的垄断供应权,真正建立起“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土地经营管理模式。要依法将批次转用、征用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存量闲置用地、旧城改造用地、破产企业用地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搬迁后腾出的土地,统一纳入政府储备。

  加强规划控制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调控。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得擅自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城市用地规模。实施适度从紧的非饱和供地政策,防止土地供求总量的失衡。对存量土地闲置多、土地供应过量、商品房空置率较高的地方,要采取冻结供地等措施来依法调控土地市场。

  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提高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水平。无论是城区还是各类开发园区,无论是新增建设用地,还是存量建设用地。凡属于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以及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投资计划立项和规划许可手续。

  六、组织领导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措施,坚决查处土地市场秩序混乱、非法占地、非法入市等违法违规问题,把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市里成立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综合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公、检、法要抽调骨干力量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办公、办案。各区县政府也要把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纳入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的清理队伍。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认真排查梳理,开展自查自纠,边清查、边整改、边规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时交流通报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市对区县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重点问题处理和纠正等情况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对重点区县实行跟踪调度检查。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办公室建立定期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各区县在每个月23日前和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第2天都要向市整顿办公室写出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要随时报告。市整顿办公室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整顿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不定期的对各区县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级宣传单位要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圆满完成。

  附: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人民政府二○○三年三月七日附:淄博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慧晏(市长)

  副组长:宋锡坤(副市长)

  盛慧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锡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姜延海(市计委副主任)

  李 华(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景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丙琦(市科技局副局长)

  桑培伦(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道光(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修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溪元(市建委副主任)

  薛忠新(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李向军(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荣生(市旅游局局长)

  杨继明(市规划局副局长)

  栾召金(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星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靳承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田锡富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刚、刘世新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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