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办发电[2002]61号
颁布时间:2002-12-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今年我市加大了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全市煤矿杜绝了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但入冬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了几起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最近我市淄川区岭子镇朱家铝土矿发生顶板冒落事故,8名矿工被困井下达130小时。为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新年、春节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各级煤炭管理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认真抓好新年、春节期间煤矿安全工作,要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排查煤矿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加强监控,搞好预案,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统一管理,加强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抓安全工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市煤炭局要与各区县煤炭局、各矿井签订200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煤矿的验收重点放到“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环节,严把验收质量关。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先停产、后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一律关闭,决不姑息迁就。各区县要逐井进行验收,做到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报告工作,遇有紧急事项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要积极安排好煤矿职工的生活,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化解矛盾,做好矿井重要生产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全市煤矿从2003年1月20日起至2月10日止统一停产检修。在停产检修期间,一是认真制定检修计划,检修的重点是:提升、通风、供电、排水等主要设备和所有安全设施及井下通风设施;二是抓好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全员职工的集中培训,重点是学习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并积极开展好“双基”建设工作;三是在节日停产检修期间,各矿井一律不准停开主要通风机;井下采掘迎头若停开局扇,必须认真设置栅栏,严禁人员入内;四是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成立督查组,加强对矿井检修的指导和督查。
矿井停产检修结束后,要认真组织验收,重点对矿井的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防尘等6大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区县逐井验收,市里重点抽查50%的原则,经验收合格后,由市煤炭局统一下发矿井恢复生产通知书,矿井方可恢复生产。对在停产检修期间私自生产的矿井,要实行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