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办发[2003]35号
颁布时间:2003-03-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全省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工作部署,今年分配给我市新增移民安置任务400人。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任务的分配及时间安排
(一)任务分配。全市400名移民安置任务由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和桓台县各安置移民80人。
(二)时间安排。2003年做好准备,2004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从2003年4月开始,各有关区县选择接收安置点,报市政府审定后,编制移民安置规划;7月中旬完成全市移民安置规划;8—10月迁出地代表来我市考察移民安置点,共同审定安置规划;10—12月进行移民资格复核和对接,与迁出地签订协议;2004年初做好移民建房的准备工作并开始建房,6月份检查验收,7月份移民入住,8月底前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具体工作由市移民安置办公室进行安排。
二、安置原则和要求
(一)移民安置要遵循“以农为主、以土为本”的原则,切实保证移民迁入后承包的土地、自留地、宅基地不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水平。移民承包的耕地要相对集中,便于耕种管理,并有相应的水利配套设施。
(二)移民安置要选择自然条件好,经济相对发达,交通便利,土地容量较为充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学校、医院、商业等公共设施较为完善,村、组领导班子强的地方,确保当地农民和移民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移民安置采取“集中安置到乡镇,分散安置到村组”的方式,各安置区县一般选择2个乡镇集中安置,每村安置3至5户。要尽量选择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比较发达的村,既便于移民的安置,也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四)移民住房由政府统一建设。各迁入地政府要按迁出地政府的委托和移民选定的户型统一建设,严把设计关、质量关、监督关、验收关以及资金使用关。建房资金除移民个人负担部分外,省、市、区(县)各级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五)保持全市移民安置工作总体平衡和前后衔接。各区县的安置条件要大体相当,差别不能太大,尽量保持全市安置条件的总体平衡。要做好新增安置移民与我市已安置移民的平衡和衔接,保持安置政策的连续性。
三、安置政策和措施
(一)各有关区县要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移民安置政策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在一定时期内,在移民建房、就医、从事二三产业、子女入托和入学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切实抓好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国家保持政策连续性的要求,安置三峡移民的资金仍按以往的办法执行。除国家按政策给予的补偿资金外,不足部分仍由省、市、区(县)各级政府解决。建房资金,省里按照每人2000元补助,我市按照与第一批移民安置同等的资金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区县统盘解决。安置地各级政府和移民安置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移民资金管理规定,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要根据年度计划,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各级监察、审计、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移民资金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坚持依法移民,照章办事,把移民安置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安置地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办事程序,认真做好安置点选择、规划编制、资格复核对接和建房、入住等关键环节,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移民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保证移民的合法权益。推行移民事务公开,接受移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开、民主、透明。
(四)切实做好移民帮扶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组织移民参观科技示范点、实验基地等多种形式,组织专家对移民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当地生产条件,努力提高生产技能。积极引导帮助移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鼓励移民从事二、三产业,以增加其经济收入。做好移民的计划生育、交通法规、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安置地干部群众与移民开展“一对一”、“户帮户”等活动,帮助移民尽快融入当地社会,为移民安置后“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创造条件。
(五)做好迁入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全面执行移民政策相结合,与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移民安置的各个环节,并根据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做好移民接收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宣传兴建三峡工程的重大意义,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库区移民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热情欢迎移民迁入,并在生产上多帮扶,生活上多关心,帮助移民克服困难,尽快适应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共同走上富裕道路。
四、加强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移民安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我市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区县全面负责,乡镇、村具体对接”的管理体制。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到市、区县和乡镇、村任务逐级分解,责任明确,层层负责。
(二)健全工作机构,保持移民安置队伍的稳定。市里根据人员变化的情况,重新调整了三峡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保持已有移民安置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新增接收安置任务的乡镇、村要成立移民安置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选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移民安置工作,建立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
(三)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计划、民政、农业、公安、人事、财政、税务、工商、粮食、教育、国土资源、电力、交通、水利、卫生、银行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做好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移民和安置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迁入地和迁出地的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我市接收安置移民任务的圆满完成。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