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发[2002]17号
颁布时间:2002-08-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军分区:《潍坊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经过申报,我市已被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批准为试点城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对于解决城市管理领域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试点改革大局为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为我市进一步实施城市化战略,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