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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3]64号

颁布时间:2003-06-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淄博市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要求,为做好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2002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去年,我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落实责任,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结合“4.22”世界地球日宣传等活动,积极宣传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科普知识,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由于全年降水量偏少,加之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我市汛期未发生由于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由于我市降水主要集中在6—10月份,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据实地勘察,下列范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需认真做好防治工作。

  (一)淄川区峨庄乡滑坡危险区

  位于峨庄乡的东石—响泉一线的山谷谷地中,有下端士村滑坡、乡政府驻地北滑坡和东石峪村东滑坡。该地段滑坡体为土体,均为山间谷地松散堆积含砂砾粘土体,结构极为松散。滑坡体积小于1万立方米,属滑动式滑坡,遇强降水极易发生滑塌,危及4户20余人。防治措施:

  1.各滑坡体前严禁开挖边坡,在后壁上部开挖排水沟;

  2.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3.雨期受威胁居民应采取避让措施;

  4.乡政府驻地北滑坡和东石峪村东滑坡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5.采取切实措施对该滑坡实施人工治理。

  (二)淄川区太河水库西岸不稳定斜坡

  位于淄河镇(原口头镇)口头地段太河水库西岸,斜坡地层岩性为奥陶系石灰岩,微地貌为陡崖。坡高25米,坡长25米,坡宽200米,坡度850,发育两组裂隙,且互相切割,岩石剥落、坠落时有发生,危及坡脚公路及车辆、行人安全和太河水库。防治措施:

  1.在险段两侧设立警示标志;

  2.削方减载,修建挡土墙;

  3.加强监测,严禁开山采石、取土等人为活动。

  (三)淄川区黑旺镇黑旺村采空塌陷

  淄川区黑旺镇黑旺村因铁矿采空,造成地面和房屋开裂,存在较大塌陷隐患,经山东科技大学地质雷达监测所测定,有108户村民处于危险区内,其中40户险情较为严重。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并下发市政府〔2003〕第23号会议纪要予以落实。防治措施:

  1.处于危险区的40户村民要在最短时间内搬迁;

  2.加快搬迁户新房建设,确保汛期到来之前,将处于塌陷区的村民全部搬入新房;

  3.黑旺镇和黑旺铁矿要把通往塌陷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予以封闭;

  4.加强该区域矿山开采监督管理,严禁无证开采,对违法开采者要严厉打击。

  (四)淄川区黑旺铁矿采空塌陷

  位于淄川区黑旺镇南淄河河床,属长列式地面塌陷,陷坑单体口径310米,深35米,为冒顶型塌陷,上部为10米厚卵砾石,下部为30米的奥陶系石灰岩,雨季有大面积塌陷危险。防治措施:1.开展采空区调查,查清采空区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危险区;

  2.禁止采砂、采矿。

  (五)博山区过境路(205国道)673公里路牌桥东600米处崩滑危险区

  该崩滑体长20米,宽50米,体积约3000立方米,属修路破坏山体边坡形成。此处为断裂带,岩石破碎,坡度较陡,遇连续降水或强降水极易发生崩滑,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安全隐患。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2.在滑坡体前缘建防护墙,打防滑桩,稳固滑坡体,阻挡下滑;

  3.清除后缘破碎岩石,降低山体坡角;

  4.在滑坡体上方后部修筑截水渠,防止降水沿裂缝或软弱面下渗。

  (六)沂源县土门镇龙泉村滑坡

  该滑坡体位于龙泉村中东部,滑坡长20米,宽50米,厚10米,体积约10000立方米。滑体为一独立的山梁,滑床沿断层面发育,滑坡顶部及底部均有民房,危及32户89人。防治措施:

  1.召集所有危险区住户,说明滑坡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积极做好防范和避让准备;

  2.制定紧急撤离方案和路线;

  3.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雨季24小时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4.危险区居民应根据危险程度逐步搬迁避让。

  (七)沂源县石桥镇关河峪滑坡

  处于关河峪村中居民集中地段,滑坡长23米,宽200米,厚5米,体积约20000立方米。滑坡表面呈现阶梯状,滑坡上民房分三个台阶展布。2001年7月,由于连降暴雨,中间台阶边沿塌落约50立方米,将下一台阶民房损坏。该滑坡为坡冲积物被河流切割成陡坡,其基底为花岗片麻岩风化带。目前仍存在严重隐患,如遇连续降水或降水强度较大,滑落的可能性较大。防治措施:

  1.滑坡体后缘开挖排水沟,集中排水,防止流水冲刷浸润滑动面;

  2.汛期派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3.雨季危险区居民应采取避让措施。

  (八)沂源县西里镇薛家峪崩塌

  位于西里镇恭家峪村北闫王鼻子山东段,山体由寒武系地层构成,下部由寒武系中统徐庄组页岩地层组成,形成比较平缓的山坡,坡度约300左右,顶部张夏组厚层灰岩形成陡峭悬崖,灰岩节理裂隙发育,张开度较大,而且与薄层绿色页岩互层,在强降水和连续降水条件下,极易形成山体崩塌,危及6户20余人。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和预警;

  2.崩塌前缘居民雨季应采取避让措施;

  3.清除残留石块、削方减载。

  (九)沂源县燕崖乡大洪峪崩塌

  位于大洪峪村东及北,村庄三面被山环绕,山体下部为寒武系页岩,形成相对平缓的山坡,坡度在300左右,顶部为厚层灰岩,形成近900峭壁,顶部厚层灰岩与数层薄层绿色面岩互层,灰岩节理裂隙发育,山体突出部位一组与坡面走向一致的裂隙张开度较大,极不稳定,遇暴雨、爆破震动等极易造成崩塌。防治措施:

  1.汛期加强监测和预警;

  2.崩塌前缘居民雨季应采取避让措施;

  3.清除残留石块、削方减载。

  (十)沂源县鲁村镇政府及丁家庄采空塌陷

  位于鲁村镇镇政府驻地和丁家庄。沂源县鲁村镇政府驻地及附近供销社大楼和鲁村二村等房屋的墙面、地面出现大面积裂缝;丁家庄河北侧的150多户民房墙面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开裂,裂缝长1000—4000mm,宽10—50mm,墙面倾斜达10—30

  mm,丁家庄小学经有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其中,鲁村镇政府驻地下面为鲁村煤矿采空区,丁家庄下面为草埠煤矿采空区。防治措施:

  1.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2.加强监测;

  3.搬迁避让。

  (十一)沂源县三岔乡泥石流

  该区位于山沟谷,由于岩体破碎、风化残积物较多,植被稀少,有较好的汇水条件,如遇暴雨易产生泥石流。防治措施:

  1.汛期建立监测预报系统,指定县、乡镇、村联络员及时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定期巡查,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泥石流造成的危险,不得在山沟出口处修筑建筑物;

  3.在山上植树造林保护植被,大搞山区绿化,增加抵抗灾害能力。

  (十二)其他地质灾害

  1.采空塌陷区

  我市地下开采矿山较多,随着采空区的不断扩大,造成地面塌陷的危险也越来越重,各地下采矿区域的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在汛期加强监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2.煤矸石堆崩塌

  我市煤矸石渣量大、堆多,这类松散堆积构成的堆坡,有的处于不稳定状态,危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如石谷渣堆、龙泉渣堆、岭子渣堆、寨里渣堆、洪山二立井渣堆等,均存在安全隐患,汛期应注意加强监测,以确保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1〕35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负责制。要建立区县、乡镇、村群测群防网络,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村庄),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认真做好防灾明白卡填制和发放工作。我市自6月份以后将进入汛期,汛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制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的通知》要求,填制“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要做到每户一卡,并迅速将该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害危险区的群众手中。

  (三)加强讯前调查,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层层落实好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公布联系电话。市汛期灾害防治值班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2771064,2771644)。要加强对重点防治危险区(点)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同时,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的通知》(国土资函〔2002〕155号)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在全市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实际,及时制订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同时,对汛前调查、汛期值班、巡查和现场调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汛后及时对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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