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办发[2002]155号
颁布时间:2002-12-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市文化局《关于搞好2003年新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十二月五日关于搞好2003年新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市文化局(二○○二年十二月)
2003年新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搞好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引导,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使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3年新年和春节,是党的十六召开后我国人民迎来的第一个新年和春节,认真组织、正确引导好新年、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倡导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早做部署。区县、乡镇要成立节日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把活动逐项安排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督查,确保落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宣传十六大精神为主线,以宣传动员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为根本目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满腔热情地宣传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借新年、春节文化活动,积极展示我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表达广大人民群众庆祝党的十六大召开的喜悦心情。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激励全市人民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坚定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市的信心和决心。
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我市具有在新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的优良传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要本着欢乐喜庆、注意节俭、广泛发动和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充分调动、引导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节日文化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要积极创新,注意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市及区县、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发挥社区作用和自身优势,积极组织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艺术展览、灯会、焰火晚会、民间艺术表演、体育比赛等各种活动,以形式多、品位高、特色浓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和观赏。各级文化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军营、进工厂、进学校和演出下乡、电影下乡、
图书下乡、书画下乡、文艺辅导下乡等系列文化下乡活动,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馆、电影发行放映等单位要积极组织戏剧演出、电影放映和各种类型的展览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精神文化需求。
四、加强管理,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市场是新年、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的重要场所。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要以促进健康繁荣为目的,狠抓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在强化日常稽查管理的同时,节前要集中力量对全市所有的歌舞厅、书刊音像制品销售摊点、网吧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杜绝制黄贩黄、色情服务、盗版、敲诈勒索、赌博斗殴等不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为节日期间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工作、娱乐、生活环境。
五、落实责任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新年、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次数多、规模大、范围广、时间长、参与人员多,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各区县、乡镇要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组织领导机构,专人负责,凡超过200人的群众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方案,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重大活动要及时上报,以便全市统筹协调。各级公安部门对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专门研究,及早动手,周密部署,清除隐患,根据实际制订多种预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欢乐、文明祥和的氛围中度过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