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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5]40号

颁布时间:2005-04-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摸清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为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7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这次我市共抽取300个调查小区,调查人口达3.5万人。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十堰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抽样乡镇、街道两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抽样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工商、民政等部门要全力协助做好个体户及流动人口的调查工作;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抽样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资料和信息,对不如实上报和干扰破坏调查工作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1%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调查要求,选聘一批具有高素质的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和数据处理员,认真做好业务培训。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提高调查质量。根据国办发〔2004〕77号文件规定,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将调查所需经费纳入同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十堰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启泉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胡 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志良 市统计局局长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章 涛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王志林 市宣传部副部长

  郭天林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守卫 市财政局副局长

  毛光全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戴冬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俊超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李俊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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