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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植优质信用主体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黄政办发 [2005] 63号

颁布时间:2005-06-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省委、省政府2002年部署开展信用环境专项治理以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有效行动,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对增加投融资、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显现。然而,由于我市以A级以上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为基本形式的优质信用主体偏少,区域信用环境等级提高不快,制约了我市投融资的进一步扩大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加快培植优质信用主体,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培植以A级以上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为基本形式的优质信用主体,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信用环境整治和建设的核心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从促进经济发展的战备高度,提高对培植优质信用主体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齐抓互动、金融机构鼎力支持,企业、社区、乡(镇)自身努力的工作机制,加快我市优质信用主体的创建步伐。市政府将把优质信用主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对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和评先内容,促使有关各方切实履行责任,提高培植工作质效。

  二、明确目标,加快步伐

  全市2005年度培植优质信用主体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金融机构评定的A级以上信用企业数在2004年底359户的基础上增加50—100%,年末突破500户(具体到行由市政府另行确定);信用社区(考评标准由市信用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另行制定)数从零起步,年末达到社区总数的30%以上;信用乡(镇)数在2004年末62个的基础上增加到75个以上,达到乡(镇)总数的60%以上;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在2004年末4个的基础上增加1—2个,争取全市半数以上的县(市、区)进入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行列。着重巩固培植工作基础,稳步扩大优质信用主体数量,打造名副其实的“信用黄冈”。

  三、精心扶持,加大投入

  (一)政府各部门要为培植优质信用主体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办理抵押贷款和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有关收费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黄政发〔2004〕22号),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进一步深化信用环境建设,不断改善信用环境。继续引导企业、社区、乡(镇)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督促企业依法改制、规范改制,严厉打击各种恶意逃废贷款债务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建设“信用黄冈”。

  2、政府各部门要围绕优质信用主体的培植工作,出台贯彻黄政发〔2004〕22号文件关于减免金融交易规费的优惠政策,切实抓好检查落实,从政策导向上引导各部门加大对培植优质信用主体工作的支持力度。

  3、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多方筹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发展建设市、县(市)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4、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状况作好前瞻性分析,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各经济主体发现市场、抢占市场、拓展市场。

  (二)金融机构要从自我发展求生存的高度,抓好优质信用主体的培植工作,提升中小企业、农户和城镇居民的评级授信档次,全方位服务于各种信用主体的发展。

  1、金融机构要围绕优质信用主体的培植目标要求,制定自身的培植方案,安排专人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优质信用主体的培植工作,做到“四有”,即有主抓领导,有专门人员,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计划和方案,有积极的申报评定步骤。

  2、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若干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01号),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和优质信用区域的措施,真正将每年新增存款的60%用于支持优质信贷客户,每年在贷款面和贷款额上有新突破、新成果,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3、采取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满足优质信用主体多层次资金需要。

  (1)发放不同种类贷款,满足优质信用主体不同性质资金需要。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流动资金经常性与临时性的不同需要,分别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使银行贷款性质、期限与企业投资、生产周期和需要相一致,为企业按期履行信贷合同创造条件,节约贷款成本。同时,扩大对农户和城镇居民的贷款范围和授信额度,使我市的支农贷款和社区贷款规模达到与区域经济规模相适应的水平。

  (2)运用多种信用工具,满足优质信用主体不同支付结算需要。根据企业支付货款和劳务费用形式的不同,综合运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银行卡等金融工具,解决不同类型的支付结算需求。对优质信用主体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优先办理贴现,对其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有条件的银行也可以试办贴现业务,引导和支持商业信用的健康发展。

  (3)选择多样贷款方式,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妥善解决担保抵押难的问题。在继续抓好土地、房产、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率低、发展前景好、产品畅销、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和居民可发放一定比例的信用贷款。积极推广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可返还保单质押贷款、第三者财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托管购买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低风险或无风险担保贷款。对综合实力特别强的企业,可探索开办流动资产最高限额抵押贷款业务。

  4、人民银行要发挥窗口指导职能,加强对金融部门培植优质信用主体的组织领导。一是将搜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后及时向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企业进行反馈,解决好培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用好人行再贷款和再贴现,优先满足优质信用主体的资金需求,通过人行再贴现回购业务,优先满足优质信用主体的贴现资金需求;三是维护好金融机构培植的优质信贷客户的秩序,遵循“谁培植、谁受益”的原则,制止金融机构之间采取不平等竞争手段抢拉优质信贷客户的现象。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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