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长庆石油勘探局关于加快宁夏境内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的协议书

宁政办发[1999]142号

颁布时间:1999-09-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加大宁夏境内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促进宁夏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的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长庆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长庆局)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宁夏自治区政府支持长庆局采取新技术,对李庄子、红井子、马家滩等已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十个区块,进一步加快勘探开发。

  二、为加快勘探开发进度,自治区及有关市县政府积极支持长庆局进入已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勘探许可证的徐庄子、冯地坑等勘察区块,进行勘探的前期准备工作,采取措施,保护长庆局已取得的勘察成果。

  三、为增加油气资源量,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长庆局尽快向国土资源部申报盐池-鄂托克前旗区块勘探许可证,并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在三年内,地方不再引进其他勘探单位。

  四、自治区及有关市县政府,依法保护长庆局在这些区域内勘探开发的合法权益。对长庆局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所需土地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占长庆局的油井、气井;在勘探阶段,除造成当地经济损失的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外,不得提出其他额外要求;当地基层组织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自治区政府鼓励长庆局加大投资力度,在宁夏境内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资源、兴办加工工业项目,可享受自治区有关东西合作的优惠政策。

  六、长庆局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的规定,在取得勘探许可证的区块内,保证投入强度。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及时与自治区政府协商沟通,执行情况每年共同检查一次。

  七、长庆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长庆石油勘探局关于联合开发建设宁夏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的会谈纪要》精神,积极合作、支持宁夏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新开发的油气资源,优先满足宁夏石油天然气化工工业发展的需求。

  八、长庆局根据宁夏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搞好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等资源的综合勘查、开发和利用,注意保护环境,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九、长庆局在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积极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扶持老区人民脱贫致富;所属企业要优先采用宁夏地产品,优先安排使用当地劳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长庆石油勘探局

  李双金 贷永久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

  1999年9月22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