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5—2008年)指导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5]42号

颁布时间:2005-05-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5-2008年)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五月十日

  关于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5-2008年)的指导意见

  (人行襄樊市中心支行 2005年4月20日)

  银行卡是集消费、结算、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支付工具。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银行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应用,银行卡产业已成为全面带动信息产业、银行业、商贸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产业。为充分发挥银行卡产业的社会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消费,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5-2008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05年至2008年,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目标是:

  (一)全市有固定营业场所、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及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50%以上,重点商务区和星级饭(酒)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

  (二)银行卡同城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9%,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8%;

  (三)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四)自动柜员机(ATM)增加到300台,基本实现银行卡“市场资源共享、业务联合发展、公平有序竞争、服务质量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银行卡交易系统。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市商务、旅游等部门和银联公司对全市银行卡交易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增强银行卡网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同城跨行和异地跨行交易的成功率。

  (二)提高贷记卡占银行卡总量的比重。将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贷记卡作为发卡重点,逐步提高其在银行卡总量中的比重,力争其到2008年达到新增银行卡的20%,以充分发挥信用卡消费信贷的功能,进一步拉动内需。

  (三)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在铁路、公交、航空、医院、加油站等服务性行业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拓展银行卡在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付领域的应用,实现利用银行卡缴付各类公用事业费用;积极探索使用银行卡缴纳税款业务。

  (四)拓宽银行卡受理市场。大力发展新的银行卡特约商户,力争使银行卡特约商户增加到500户左右,其中市级商业服务企业、中型以上商业零售企业、连锁公司、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知名老字号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小型商业企业及全市星级饭(酒)店和旅游景区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用卡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银行卡功能,普及银行卡应用知识,使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了解银行卡、接受银行卡和使用银行卡,增强持卡、用卡意识,不断扩大银行卡的受理市场和应用范围,壮大持卡消费群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支持银行卡产业加快发展。建立襄樊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组织全市银行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主席由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加强协调,搞好配合,积极支持我市银行卡产业加快发展。各级财政部门都应在财政预算工资的系统内,积极推广使用银行卡,实行国家公务员收入集中进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授权支付范围的公务零星类支出应积极推行用卡消费制度;市商务、工商、旅游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应加强组织与协调工作,使各商业网点和旅游景点率先成为刷卡消费无障碍地区;市商务部门应会同人行、银联公司和市工商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扩大银行卡受理市场,将新设立的经营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服务企业纳入银行卡受理范围;银联公司要加强对现有POS机具的统一管理,以达到有效利用现有POS机具资源,优化用卡环境的目的;市国税和地税部门应积极研究有利于银行卡发展的税收措施;市电信部门应适当降低使用银行卡用户的电信资费,以减少商家受理银行卡的成本,提高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通信质量。

  (三)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受理银行卡和持卡消费的积极性。鼓励发卡金融机构及特约商户采取多种形式的银行卡消费奖励活动,促进商家受理银行卡和消费者持卡消费;银联公司要积极培育银行卡发展市场,根据商户不同类型,合理确定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支持、鼓励商家受理银行卡和消费者持卡消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银行卡使用管理。人民银行要组织各商业银行、邮储部门加强对大额现金提现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现金管理,引导和鼓励应用银行卡,并不定期对各发卡银行、特约商户执行联网通用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确保银行卡安全运行,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一定数量的持卡人为银行卡业务特约监督员、聘请部分特约商户的收银员为联络员,并对社会公布银行卡联网通用服务和故障投诉热线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