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荆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5]47号

颁布时间:2005-07-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荆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四日

  关于荆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 2005年6月17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56号)精神,为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库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按照中央、省确定的改革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改革,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充实内容,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二)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类财政性收支规范运作,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

  (三)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将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以下六类账户构成:

  l、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类账。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或实现支付。

  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为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对于所属单位级次较多、分布较广的预算外资金执收执罚部门,财政部门可以委托代理银行为其所属的每个独立核算的执收执罚单位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执收执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缴,不得用于执收执罚单位的支出。逐步取消财政部门为执收执罚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账户,实现预算外资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3、财政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在这一账户下,可以根据资金性质和支付管理需要设置分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5、特设专户:由市政府批准或市政府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

  6、往来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自有资金和往来资金的收支活动。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征收机关和执收执罚部门设立的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财政性资金支出账户。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

  2、收缴方式。改变通过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设立过渡性账户缴款的方式,对财政收入的收缴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收入,在执收执罚部门作出罚款和缴费通知后,由缴款人通过财政委托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由执收单位收款后按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

  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缴入该账户的资金,由财政委托的商业银行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按日自动汇划到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预算内收入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具体分为: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包括《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

  (4)转移支出: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大宗物品和服务的购买支出,工程采购支出,以及上级对下级的专项转移支付等,直接支付到收款人;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支出),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单位(包括下级财政和预算单位,下同)。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确定部门预算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下达的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代理银行向预算单位或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往来资金专户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结算,主要实行转账方式。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按有关规定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

  三、相关配套措施

  (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积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付建立在清楚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创造条件。

  (二)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制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支付银行清算办法》、《财政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办法》等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的办法和措施,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建立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建立财政收入管理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情况;建立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及时反映国库收支和平衡状况;建立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

  (四)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完善银行清算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化支付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业务效率。

  (五)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履行中央银行对经理国库的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财政收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的资信、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

  四、实施步骤和要求

  市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为:4-5月制定相关操作办法,进行支付网络建设、收集基础数据。6-7月召开全市改革动员大会,进行账户清理、模拟运行和业务培训。8月1日正式运行。

  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运行机制的根本变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加大力度,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各单位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账户,不得擅自开设、变更和撤消相关账户。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审批和备案制度,加强账户监督管理。

  (三)合理划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范围。在遵循规范支出拨付程序原则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项目范围,逐步使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范围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也要在本部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掌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切实加强各部门财务管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要通过细化预算编制,严格用款计划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