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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意见

武政办[2005]27 号

颁布时间:2005-03-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以下简称农技推广)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大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力度

  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市资源优势,从农业产业链的源头和终端产品入手,重点推广如下 10 项农业实用技术:

  名特优新农产品良种生产技术。继续抓好红菜薹、莲藕、"头、黄颡鱼等地方特色品种的提纯复壮和扩繁工作;在新洲、黄陂、江夏、蔡甸、汉南区生产基地推广优质稻、油菜、蔬菜等良种生产面积 4 万亩,亩平较常规生产增收 30% 以上。

  优质油菜“一菜两用”配套技术。在新洲、黄陂、江夏、蔡甸区推广“一菜两用”优质油菜 4 万亩,亩平增收 300 元。

  双孢菇专业化生产菌种技术。由市农技站、华中农业大学、农业龙头企业在新洲区徐古镇联合生产优质菌母种 1 万瓶,扩繁栽培菌种 150 万瓶,播种 150 万平方米菇床,增产 30% ,增收 1134 万元。

  稻鸭共生高效模式技术。继续在黄陂、蔡甸区推广稻鸭共生高效模式 1 万亩,力争新增养鸭 15 万只,亩平增收 120 元。

  黄颡鱼池塘套养模式技术。重点在新洲、东西湖区新增推广黄颡鱼池塘套养模式 1 万亩,使其总规模达 10 万亩,亩平增收 120 元以上。

  生猪高效饲养管理及防疫技术。重点在汉南、江夏区 10 个生猪养殖小区推广饲养优质三元猪 4 万头,总增收 1000 万元。

  蔬菜“三高三省”模式技术。在新洲、东西湖区集中连片推广蔬菜“三高三省”模式 2.5 万亩,亩平增收 1000 元左右。

  低产低效经济林 “两改”技术。以板 栗、梨、桃、茶 叶 为 主,在 黄陂、新洲、东西湖、江夏区新增推广面积 1 万亩,亩平增收 200 元以上。

  生态家园“一池三改”模式技术。依托国家农村能源项目,以新洲、黄陂区为主新建 6―8 立方米沼气池 4900 口,户平增收 860 元。

  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工增值技术。以蔬菜、莲藕、食用菌为重点,开展采前无伤害处理及采后保鲜、分级、包装商品化处理等共性技术应用;以鸭子等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加快深加工技术应用,开发系列产品,为优势养殖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上述先进实用技术,采取项目招标制。

  二、建设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按照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构建精干高效的新型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机构。对新型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机构,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从 2005 年起,把在岗农业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纳入新型农技推广工作计划。同时,各级农业科技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绩效挂钩,年度考核,以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服务效率。

  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推广机构及科技人员以技术服务、承包、入股、转让等形式参与新型农技推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三、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以农业信息网络延伸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农业信息中心整体功能,完善区乡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农业信息服务进村入户,打造全新的农业信息平台。2005 年,全市将选择 500 个有产业特色、有板块效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建制村上互联网;成立区级“农技 110”服务中心,办好都市田野风广播、《长江蔬菜》杂志,启动以区为主的“农技 110”工程,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抓好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

  围绕优势农产品基地创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10 个,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的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指导、推广、培训、咨询等服务,实现专家、技术人员与农户的零距离接触,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对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建设,由市科技局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五、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

  从 2005 年起,在农户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每年在优势农产品基地选择种养水平较高、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户 500 户作为农业科技示范户。其中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户 100 户,每户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户要带动周边 20户农户应用科技实现增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农业科技示范户要采取政策倾斜、良种直补、购机补贴、科技培训、专家指导和小额信贷等多种形式进行扶持。市人民政府从当年农技推广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户按每户 500 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六、稳步实施农技推广员制度

  组织动员千名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需求,面向社会聘请农业科技人员(包括技术能人)。对聘请农业科技人员工作取得实效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市人民政府予以支持。对表现突出的农业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实行末位淘汰并及时增补。

  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科技小分队,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长期驻扎与季节性下乡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到特色基地、示范基地、板块基地,狠抓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

  七、创新农业科技培训方式方法

  依托市农业学校、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中学和各类培训基地,开展以提高农业劳动者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重点的培训,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业劳动者。坚持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培训相结合。2005 年,全市计划课堂培训新型农业劳动者 1 万名,现场实用技术培训 10 万人次。

  在关键农时采取科技下乡、科技赶集、开动科技大篷车等农民喜闻乐见且快捷高效的科技知积传播方式,使农民对先进实用技术能够看得见、听得到、学得会、用得好。

  八、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传播、推广农业技术上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种类型的农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联合,加大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其产品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延伸到农业龙头企业,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的技术推广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九、加强农业科技示范辐射作用

  以现有农业科技示范园为窗口,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其成为先进实用技术的集聚区和示范区。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园的科技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水平。优先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农业科技项目,并对其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十、加大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技推广的投入。市、区两级支农资金中用于农技推广的部分、科技三项经费中用于农业的部分和农业基本建设资金中用于“种子工程”的部分等,都要围绕发展武汉都市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行,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实行专款专用。

  十一、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领导

  农技推广工作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将其作为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抓手,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能,分解具体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农技推广工作。市人民政府每年对为农技推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指导、带领广大农户积极接受应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增强农民增收的后劲。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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