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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襄文[2005]11号

颁布时间:2005-04-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党委、管委会:

  现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予以印发。请你们比照市里的做法,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我市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中共襄樊市委

  襄樊市人民政府

  2005年4月13日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田承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党委(组)正职和县(市)区党委正职的教育、监督、管理。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加强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抓好各项干部人事改革制度的落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中国共产党襄樊市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和《中国共产党襄樊市常务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6、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7、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李德炳(市委副书记、市长)

  1、对全市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部门及下一级政府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4、定期听取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抓好源头治腐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5、调查、分析、研究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深化政府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襄樊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7、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杨祥义(市委副书记)

  1、对分管的市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党校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查处、解决,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协助市委书记抓好对全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的落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曲颖(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1、协助市委书记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负责抓好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和所分管的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加强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好参谋。

  3、协助市委书记加强对市管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积极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维护群众利益,保证中央、省委及市委的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4、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了解、掌握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工作人员秉公执纪,依法依纪履行办案、监督、检查职责。

  5、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搞好廉政谈话,为市委调整、使用干部把好廉政关。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万桃元(市委副书记)

  1、对分管的城市经济、科技、体改、教育、卫生等涉及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切实抓好企业改革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重视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张家林(市委副书记)

  1、对分管的农业、农村、政法、计划生育、610工作所涉及的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农业农村、政法及其他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重视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4、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农业、农村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法人员违纪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靳永龙(市委副书记)

  1、对国务院派驻我市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调研工作组同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调研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在抓好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调研工作的同时,对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王天华(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

  1、对军分区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军分区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军分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深化党风党纪教育;对重大违纪问题,做到亲自抓,及时指导,督促落实;不断加强军队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4、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马黎(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1、协助分管副书记抓好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全市组织系统、宣传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组织工作、宣传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协助市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干部和宣传工作的新路子,解决党建、干部和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分析、研究组织、宣传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注重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干部及宣传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好参谋。

  4、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协助市委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加大对跑官要官行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切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市管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舆论监督,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陈文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1、对分管的市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等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所分管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控制会议、领导干部公务接待的形式、标准等规定的落实,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艰苦奋斗的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同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重要信访件,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欧阳万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协助市长抓好全市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城市综合开发投资公司)、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体改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务中 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市老龄委、市残联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协管的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及其它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及专项资金的监管;协助市长和分管副书记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法人员违法和司法不公等问题;协助市长经常听取行政监察工作、纠风工作和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汇报,加强领导、指导;积极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注意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余新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协助分管副书记抓好分管的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政法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政法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指导、督促分管的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4、加强对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分管副书记抓好司法队伍建设,解决执法违法、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问题;积极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周霁(市委常委、谷城县委书记) 

  1、对谷城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谷城县县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一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加强对谷城县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4、加强对谷城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调查、分析、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重大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督办,及时指导,狠抓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曹敬兰(副市长)

  1、协助市长抓好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对分管的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文体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廉政建设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问题;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医疗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对重要信访问题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虞国旗(副市长) 

  1、协助市长抓好工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民营经济、安全生产、高新和汽车产业开发区等工作。对分管的市经委(含市三线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汽车工业办公室、市机械行业协会、市燃化医药行业协会、市轻工行业协会、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市纺织行业协会、襄樊高新技术和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重视和支持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市长及分管副书记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认真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对重要信访问题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胡水华(副市长) 

  1、协助市长抓好科技、旅游、高新和汽车产业开发区、鱼梁洲旅游开发区、隆中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市科技局(含市地震局、市科技信息局、市知识产权局)、襄樊高新技术和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局、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隆中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局)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刘立勇(副市长) 

  1、协助市长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交通等工作。对分管的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园林局、市房管局(市房改办)、市人防办、市民航管理办公室、市大桥管理处、市名城办、市交通局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纪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周富贵(副市长)

  1、协助市长抓好外事、民族宗教、外经、外贸、金融、商贸流通、经济技术协作等工作。对分管的市外事侨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政府对台工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口岸办、市城市信用社、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商贸行业协会、市物资行业协会、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严格外事、宗教纪律,积极支持协调金融企业改革;注重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对重要信访问题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刘德政(副市长) 

  1、协助市长抓好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乡镇企业、扶贫开发、多种经营等工作。对分管的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乡镇企业局、市扶贫开发办、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市农机办、市农场管理局、市畜牧局等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协管的市农办领导班子及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继续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认真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对重要信访问题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国家财经纪律和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状况负责。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于每年8月份第一个常委例会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作为本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于年终向市委全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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