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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督促检查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安府发[2005]17号

颁布时间:2005-05-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省属单位:

  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1)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力争实现100亿元的历史性目标。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力争达到30亿元规模。

  (3)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

  (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元以上,实际增长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以上。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6)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5‰、9‰以内。为确保政令畅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200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各单位工作责任人,提出了相应的督办要求和考核指标,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能否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直接关系到今年各项预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政府向人大代表的庄严承诺能否兑现。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全年中心工作来抓,结合已签订的全年目标任务,认真对照自己的职能与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狠抓落实。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工作部署共分解为八个大项、120个小项(附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结合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将120个小项中涉及自身工作的内容在本地、本部门再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强化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与协办单位加强联系,全面掌握有关工作动态,按时汇总上报落实情况。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自身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三、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目标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将作为目标考核时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因素;凡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完成情况不好的,将在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市。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一些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实地督查力度,深入基层狠抓督办落实。各单位也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各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根据督办要求,各协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协办事项落实情况送牵头承办单位,由牵头承办单位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工作完成得不好的,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对确需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要尽早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上报时间:工作完成情况分别于2005年7月20日和2006年1月 20日前上报,其中,各协办单位要提前 3—5日将本单位协办事项完成情况送牵头承办单位汇总。上报材料要严格对照工作部署,逐项说明,要求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涉及“十八件实事”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按月反馈工作落实情况。上报材料直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附软盘)。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督办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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