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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建设步伐的意见

武政办[2004]152 号

颁布时间:2004-07-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 年)》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武汉王家墩商务区(以下简称商务区)的决策,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快商务区建设步伐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现代化城市发展规律,整合武汉现代服务业资源,增强我市在华中地区的聚集和辐射功能,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我市王家墩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我国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即商务区)。

  二、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市空军(武汉)机场迁建开发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将其作为商务区开发建设的领导机构(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商务区开发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撤消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成立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商务区开发建设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部、规划土地部、建设管理部、招商策划部,各部负责人从市相关部门和市汉口机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市迁建公司)抽调,在市迁建公司办公,其办公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三、工作目标。用 5 至 10 年时间,分两个阶段将该地区建成具有武汉特色的新型城区,即:从 2004 年下半年开始,首先启动范湖和青年路口两个片区房屋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从 2005 年下半年开始,集中 4 至 5 年时间对军方拟移交的土地进行先期开发建设,初步形成商务区基本构架和格局;再用 5 年时间,基本建成商务区。

  四、规划及控制范围。商务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范围为东起青年路、西至汉西路、南至建设大道、北抵发展大道合围内的 7.41 平方公里的区域。控制范围为从王家墩地区向西北至京广铁路线、向东至新华西路、向南至建设大道的 11.36 平方公里范围。控制范围要按照与商务区相协调的要求重新进行规划,并根据新的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管理和运行方式。市迁建公司在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作为王家墩地区开发和建设的项目法人,承担该地区的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其拆迁整理后的土地交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进行招标和挂牌交易。市迁建公司的投资成本及其增值收益,按财政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作要求。开发建设商务区,是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促进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和部署,通力合作,共同支持商务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指挥部要切实做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实施和督办、协调、检查工作;组织编制商务区的各项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研究提出建设中的有关配套政策意见。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做好商务区建设的宣传策划和招商引资工作。

  商务区建设要积极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个窗口对外的项目审批和办事程序,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促使商务区早日建成。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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