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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3-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黄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7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国务院组织的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在我市6个县(市)区中将抽取300个调查小区,调查人口达5万多人,因此,此次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黄石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县(市)区人口抽样调查领导机构必须在2005年4月底前完成,乡(镇)人口抽样调查领导机构必须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

  二、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配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抽样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工商、民政等部门要全力协助做好个体户及流动人口的调查工作。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抽样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上级要求,选聘一批具有高素质的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和数据处理员,及时开展调查队伍的业务培训。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提高调查质量。

  根据国办发[2004]77号文件规定,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进行综合测算,将调查所需经费纳入同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资料和信息,对不如实上报和干扰破坏调查工作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黄石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OO五年三月九日

  黄石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兴龙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细马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夷山 市统计局局长

  杨自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庆平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邹红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辉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祥珠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持强 市民政局副局长

  宛 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修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修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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