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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省直目[2005]16号

颁布时间:2005-12-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省直机关各目标管理实施单位:

  为全面检查各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直机关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定于12月底开始对各单位2005年度的共性、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省直机关200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巩固、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充分重视基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评议意见,以促进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绩效,力求考核工作既严肃认真,又科学合理,符合各单位实际,激励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

  (一)考核内容

  在全面检查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共性目标:一是考核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巩固和扩大成果,推动和促进各单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考核对基层、企业、相关单位和相关当事人的审批事项、请示报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回复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解决机关“办事难”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业务目标:在全面检查各项业务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由考核组现场随机确定一项体现该部门核心职能职责的重点目标或解决突出问题目标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进行详细考核。

  (二)考核时间

  12月18日前,各单位自查自评;12月19日至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组织对部分单位进行“下评上”评议;2006年1月3日至1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考核及服务对象“下评上”评议;1月16日至2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汇总,征求省分管领导意见,领导小组审定考核成绩。1月28日前兑现目标管理奖金。

  三、考核办法与成绩评定

  (一)现场考核

  在省直机关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组长、副组长由厅级干部担任,组员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每组5人左右,代表领导小组负责现场考核工作。采取听汇报、核实查询、组织座谈会测评、综合评议打分等形式进行。

  (二)专项考核

  主要指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和督办事项,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办理省人大、省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老干部、档案、保密、军转安置、党建扶贫、建设经济强县、政务公开和投资软环境等专项工作的情况。拟于12月初召开会议,要求涉及上述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2005年度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于2006年1月5日前提出具体评分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计入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三)开展“下评上”

  根据钱运录书记在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上作出的“要结合年终总结,认真开展‘下评上'活动。主要的职能部门,主要的服务指标,都要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评议”的指示,今年目标考核工作要突出重点,认真实施以服务对象为重点的“下评上”工作。采取在全省经济工作会上评议和目标考核现场评议两种方式进行。

  全省经济工作会上评议:在省直机关选择31个部门作为评议单位(名单附后),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接受会议代表的评议。在全省经济工作会上被评议的单位须围绕大局意识、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勤政廉政四个方面的评议内容撰写1500字的汇报材料。出席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代表(不含省领导)在认真阅读汇报材料的基础上填写评议表。

  目标考核现场评议:除在全省经济工作会上被评议单位以外的目标管理单位在目标考核时进行现场评议。由考核组根据被评议单位提供的服务对象名单确定10-15个单位,每单位派一名负责人到被评议单位听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参加座谈,填写评议表,给被评议单位打分。中央驻黔单位(11、12目标组)、7个民主党派省委机关、台联、侨联、黄埔同学会、14个驻外办事处也要结合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开展“下评上”工作。

  省直目标办设立省直机关作风投诉电话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评议内容:设置四项内容。即:大局意识、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勤政廉政。

  评分办法:每项测评内容按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评分。满意给90—100分(含90分),较满意给80—90分(含80分),一般给60—80分(含60分),不满意给60分以下。1张测评表上的各项测评内容得分相加除以得分测评项目数的商为一人对被测评单位的测评得分。参加测评人数的测评得分相加除以给出测评分数的人数的商为被测评单位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计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成绩。

  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成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考核成绩、“下评上”的评议成绩、各综合职能主管部门提供专项工作的评价意见汇总后,送分管省领导把关,报领导小组审定,在省直机关通报。

  四、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了解、熟悉今年考核的要求、重点、方法和程序,抓紧对本年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千方百计组织好力量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全省经济工作会上被评议单位名单

  省直机关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2005年12月8日

  附:全省经济工作会上被评议单位名单

  省委办公厅

  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纪委办公厅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委统战部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教育厅(教育工委)

  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农办(农开办、扶贫办)

  省地税局

  省环保局

  省工商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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