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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落实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有关待遇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5-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事局提出的《关于落实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有关待遇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落实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有关待遇的意
(市人事局 2005年5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加强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04]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落实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有关待遇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政府津贴制度对选拔的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证书》,每人发给津贴2000元及学习补助费1000元,农村乡土拨尖人才津贴及补助费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当年由市财政局统一核发。

  二、采取农、工、科、贸等扶持政策支持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开展实用技术推广、生产难题攻关活动,在兴办科研、经济实体及申报发展项目论证立项、成果鉴定、专利申报等方面,经贸、工商、科技等部门应优先立项审批;优先承包土地山林水面及乡镇企业等农业资源,放宽土地使用年限,优先解决扶贫资金,优先获得农业开发项目、农业贷款和扶持贷款、技术资料、良种及购买农机具设备补贴等方面的支持;优先接收新品种、新工艺的实验示范,对引种成功的新优品种、种苗等,优先供应给农村乡土拔尖人才。

  三、建立技术培训制度由农业、人事部门牵头,定期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无偿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优先让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参加“跨世纪青年农村科技培训工程”及各级政府、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农技培训,接受农业科技专家提供的服务。

  四、建立考察学习制度市人事局每两年组织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出境考察交流一次,由市财政补贴部分经费,并列入市财政当年专项预算。

  五、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优先评聘、破格晋升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的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可免收其相关申报材料费、评审费,努力使每村至少有1个中级职称专家、3个初级职称专家。

  六、实行培养计划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可优先作为湖北省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对象;可优先评模,优先授予“先进科技工作者”、“科技示范大户”等荣誉称号。

  各级各部门要打破身份等限制,积极推荐农村乡土拔尖人才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可争取作为乡(镇)干部优先选拔使用或列入乡(镇)后备干部;对确有技术专长和管理才能的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在招考聘用镇农业服务站工作人员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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