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的通知

明政办〔2005〕136号

颁布时间:2005-10-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三元区人民政府:

  整治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是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市区10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列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区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并给三元、梅列两区下达了《三明市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你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要求,扎实抓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提前7天完成了集中连片散养户的清理任务。你区列入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市区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有3家:三元区荆西育生养猪场、三元区荆兴养猪场和三元区福明畜禽养殖场。目前,三元区荆兴养猪场的新场已动工建设,现开始部份搬迁,预计年内可以完成搬迁治理;三元区福明畜禽养殖场已新建一个近200立方米的沼气池,但由于雨污未能分流,压力过大,致沼气池崩裂,设施无法运行;三元区荆西育生养猪场至今未落实搬迁场址,业主以找不到合适的新场址为由进行消极拖延。

  根据市政府下达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责任书要求,上述3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治理或搬迁治理任务。现在仅剩下1个多月的时间,为此,你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领导,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治理或搬迁治理进度。督促三元区福明畜禽养殖场尽快重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督促和帮助三元区荆西育生养猪场尽快选址搬迁,并在搬迁土地征用、建设规划、林业用材、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支持,若确实无法按时完成任务,必须责令其停产关闭;同时,要加强督查,防止连片散养户养殖反弹,以确保今年内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完成和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落实。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