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农垦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 [2004] 85号

颁布时间:2004-07-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市属农垦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黄冈市市属农垦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结合农垦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将市农垦物资公司和市农垦劳动服务中心成建制改为企业。

  二、保留单位“三定”

  市农垦种子管理站。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理本市国有农场引进农作物新品种申请,组织农作物新品种评审。

  承担本市国有农场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检验、认定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国有农场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其经费渠道按市财政局黄财函〔2004〕14号文件界定的口径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