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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通知

襄办文[2005]55号

颁布时间:2005-05-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老干部政策,在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老干部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地方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不完善,离休费、医药费(以下简称“两费”)仍有拖欠,老干部多次上访;市直和县(市)区国有(集体)企业相继改制,给老干部安置管理和待遇落实带来困难。根据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老干部工作,确保离休老同志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彻底解决离休干部历史性“两费”拖欠。据调查,有些地方仍然存在离休干部“两费”拖欠现象,导致老同志反复信访。各地要对离休干部“两费”兑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存在拖欠的,不论数额多少,必须在5月底以前全部兑现。

  二、做好改制、破产企事业单位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根据襄办发[2003]5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研究意见,成立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中心,对因企业改制,离休老同志移交主管部门管理、移交社区或委托企业管理后的各项待遇保障进行督办落实。有管理任务的主管部门、社区和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未预留医药费统筹金和“两项经费”的企事业单位,财政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改制、破产企事业单位离休老同志安置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对已改制、破产企事业单位的离休老同志要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主体。未预留离休老同志政策性经费和管理服务费用的,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

  三、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各地要按照中办厅字[2000]61号文件要求,认真解决好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离休费保障机制重点是解决好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乡镇离休干部离休费纳入县级财政负担的问题。医药费保障机制重点是要加大各级财政的支持力度,保证困难企事业和乡镇离休干部能够进入医药费统筹,看病就医得到基本保障。

  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要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保证老干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活动,引导老同志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保持老干部队伍的稳定。老干部信访的源头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干部来信来访,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反映的实际困难,力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老干部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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