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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派干部到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轮岗锻炼的通知

厦府办〔2005〕242号

颁布时间:2005-09-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2005年9月20日张昌平市长视察市长专线时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决定自2005年第四季度起,每季度从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选派干部,到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轮岗锻炼。

  一、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2、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

  3、公务员,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职务一般在科级(含科级)以下。

  二、选派办法

  1、每期为一季度,从2个政府部门各选派1人,具体按后附计划表实施;

  2、每季度前一个月由单位确定人选,报市长专线办公室审查;

  3、人选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函调;

  4、人员于每季度开始前一个月月底向专线办报到。

  三、选派要求

  1、全脱产,时间3个月,期间考勤、考核权限属市长专线办公室;

  2、轮岗锻炼结束后由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对其工作情况做出鉴定,报市府办审核,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及今后培养使用的参考依据。

  附件:

  2005年第四季度及2006年度选派计划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5年第四季度及2006年度选派计划表

  时 间 单  位 人 数

  2005年第四季度

  (10月-12月) 市政府办公厅 1

  市建设与管理局 1

  2006年第一季度

  (1月-3月) 市公安局 1

  市劳动保障局 1

  2006年第二季度

  (4月-6月) 市国土房产局 1

  市行政执法局 1

  2006年第三季度

  (7月-9月) 市教育局 1

  市工商局 1

  2006年第四季度

  (10月-12月) 市民政局 1

  市环保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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