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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决议》的决定

颁布时间:1997-11-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藏自治区人大

  (1997年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1980年11月16日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决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9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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