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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宜发[2005]6号

颁布时间:2005-02-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中央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我国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2、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的现实任务。目前,我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共有9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21.7%.其中在校学生63万人,占全市未成年人总数的70%.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应当看到,无论是从国际背景、国内环境,还是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状看,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工程,作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作为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紧密结合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实际,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培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4、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指针,始终保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

  (2)坚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作为根本目标,不断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坚持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不断促进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理念。

  (4)坚持把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作为根本途径,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

  (5)坚持把党委政府重视、全社会共同参与作为根本举措,不断增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

  (6)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

  5、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爱国情感。

  (2)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帮助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

  (3)抓好行为规范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

  (4)抓好基本素质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

  6、健全学校德育领导体制。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担负起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的责任与使命,制定并实施《宜昌市2005?2010年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切实将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7、完善学校德育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改革和建设,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要深入研究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改革课程设置、教材和教学方法,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体现在课程和教材之中。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并实施《宜昌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纲要》。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8、创新学校德育教学方法。积极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和形式,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要以实践教育为基本途径,注重未成年人主动参与、亲身经历和真实感受,精心设计载体,丰富内容,拓宽渠道,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实践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广泛开展国防教育、科普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健康卫生教育、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9、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定并实施《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教育,在教师中广泛开展师德建设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择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强化学校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育人职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施职业道德教育“一票否决”的教师任职机制。

  10、切实加强中小学团队建设。要把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计划,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严格按照共青团和少先队有关章程合理设置中小学团队基层组织。推荐和选派优秀青年教师从事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把学校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纳入正常的师资培训,积极探索推进少先队辅导员持证上岗和等级评聘制度,选聘热心于未成年人教育的社会人士担任志愿辅导员。要切实加强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建设,做好在高中生中择优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积极建设社区少工委。

  四、高度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其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所具有的特殊重要作用

  11、完善家庭教育组织网络,全面开展现代家庭教育指导行动。要将家庭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列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宜昌市2005?2010年家长教育计划》,成立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加快培育和建立我市儿童成长顾问队伍、家教指导员队伍和优秀家长骨干队伍,构建家庭教育组织网络体系。广泛开展家长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家长素质。要在办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同时,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长教育培训,帮助和指导未成年人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家庭教育方法,提高自身素质,教育和引导家长重视对子女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实现2010年全市85%的家长受到系统教育的目标。

  12、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和保护工作。要特别重视和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制度和机制,对接受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确有困难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分流调节工作。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招录用童工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政府支持、项目援助、单位合作、社会捐助和市场运作等途径,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单亲特困家庭中未成年人、农村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解决实际问题。要以救助孤困儿童为重点,广泛开展“特困儿童救助行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快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步伐。

  五、突出重点抓活动办实事,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3、实施“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整合学校、社区、家庭三方力量,建立“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社区基层组织要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职责,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开办社区家长学校、组织开展富有吸引力的青少年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建立社区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档案等形式,搭建起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平台,使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衔接,形成社会化、开放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新格局。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指导和协调各社区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学校要主动加强与社区和家庭的联系,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学校所驻社区的德育辅导员。农村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担负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责任。全市各级各单位都要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工作职责,努力为未成年人办实事,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和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考评范畴,实施一票否决。

  14、实施以满足未成年人精神需求为重点的文化建设活动。每年重点组织生产和推荐一批面向未成年人的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为一体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推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项目申报制,由市文明委负责统一审核把关和立项。充分发挥奖励基金的作用,精心筛选项目,每年有计划地扶持一批重点少儿文艺精品的生产。市直文化、广播、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别制定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精品工程”生产计划,报市文明委备案。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自身优势,通过引导家庭、学校和社区互动,创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精品栏目(专题)。

  15、实施集“打、堵、疏、建、管”为一体的健康网络教育活动。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打”和“堵”的重要职责,协调行动,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黄、赌、毒及非法出版物等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各种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凡受处罚的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的上级责任监管部门和责任人要负连带责任。要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办,公安、文化、工商共同监管的原则,大力兴办社区“绿色网吧”。网络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进和推广绿色上网软件,为家长监管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上网行为提供有效技术手段。文化、公安和网络营运部门要协调行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宜昌市经营性网吧“零点”限时经营管理办法》,大力推行经营性网吧“零点”限时经营制度。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和电信运营商要在加强自营网站管理的同时,密切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建立网络信号接入预警机制,对利用通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不健康内容以及违法信息的组织或个人,要随时预警并依法切断其网络接入服务信号。

  16、实施以传承美德和弘扬民族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厚德教育活动。重点是充分利用好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将思想道德教育与传统美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及各种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富有针对性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每一所中小学和每一个社区都要结合实际,探索按照“一校一特”和“一区一特”的模式,各开展一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特色活动,通过学校、社区主办,社会互动,把以学校为主阵地、社区为平台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努力形成既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体现时代特征,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新格局。

  17、实施以引导青少年践行基本道德规范为重点的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引导青少年在参与实践中体验生活、展示风采、历练身心、提高素质。要在继续抓好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行动”(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和“四进活动”(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共场所)以及“手拉手”、“少年雏鹰行动”、“少年军(警)校”、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等实践活动的同时,深化和创新中学生成人教育活动。中学要普遍开展18岁成人仪式集中宣誓活动,各社区要普遍开展16岁居民身份证颁发仪式教育活动,激发他们的成人意识和社会意识。要突出重点,按照谁主办谁牵头的原则,在全市大力开展小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六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即每年举办一届少儿才艺大赛、举办一届中小学“我做合格小公民”演讲比赛、举办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报告会、办一届全市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展示会、举办一届“宜昌市青少年科技节”、举办一届“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承办、相互配合,把“六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办成全市青少年最喜爱的活动和“节日”、家长最满意的实事、倍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品牌项目,卓有成效地引导全市青少年积极参与基本道德行为规范养成实践,逐步建立和形成引导青少年道德实践的良好机制。

  18、实施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关怀教育活动。由市政法主管部门牵头,继续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万千花蕾保护行动”,全市政法干警结对帮扶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签订帮教责任状,以扶贫帮困和情感教育为主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以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为重点,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禁毒、防艾滋病警示教育。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少年社区关爱行动”为抓手,动员和组织社区志愿者广泛开展青少年弱势群体、边缘群体法律援助和维权工作。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即由学校、社区和家庭与公安部门共同签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责任书,共同承担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管理责任,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落实预防措施。依托各类心理咨询网站或热线,组织青少年心理咨询专家和热心人士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活动,逐步建立起以各类心理健康咨询网站为主体、以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和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室为延伸的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网络。

  六、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19、管理好使用好现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精神,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要按照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精神,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人子女免费。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设计适合未成年人参观的特色项目,建立内外结合、专兼职结合的讲解员和辅导员队伍。各级主管部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做好免费开放的各项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和参观线路,调控参观流量,确保安全有序。

  20、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宜昌市2005?2010年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规划》。2008年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对全市已有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凡被出租、挤占、挪用的要限期收回。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积极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文化、教育、电信等相关部门和网络服务提供商要通力配合,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学校、未成年人较多和少儿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社区、乡村,建设共享工程的基层网点,进一步完善共享工程的工作网络,扩大社会效益。

  七、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21、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切实转播好、办好少儿广播影视频道和节(栏)目。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覆盖工作,确保收视效果。宜昌三峡电视台现有的少儿栏目要办出地方特色。宜昌广播电台要开办少儿节目。各级影视广播管理和播出机构都要把好节目制作关、审查关、播出关。要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的凶杀、暴力、恐怖、黑帮、卖淫、吸毒、赌博等内容。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设电脑网络游戏类栏目。《宜昌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文学》等市级报刊杂志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要发挥龙头作用,热心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成为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的良师益友和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精神园地。各类政府网站要积极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页和栏目。各类大众传媒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扩大影响。

  22、以推介“三个一百”为重点,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各级文化、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和新华书店,要以推介中宣部等七部委推荐的“三个一百”,即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百首爱国主义教育歌曲、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为重点,及时推出、上映和出售未成年人题材及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优秀影片和图书。文化、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优秀影片、图书、歌曲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优秀国产影片影评、书评和歌咏比赛等活动。文化部门要把解决农村未成年人看电影难的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落实农村未成年人电影定点定线放映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少儿文艺创作、表演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少儿文艺骨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和鼓励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多创作思想内容健康、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少儿作品。

  八、努力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23、以“扫黄”“打非”为重点,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各级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把取缔淫秽色情出版物和宣扬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净化社会风气服务列为“扫黄”“打非”的主要目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作、贩卖、传播色情口袋书、黄色卡通画和暴力游戏软件、流氓玩具等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24、切实抓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网吧,彻底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问题。推行经营性网吧“零点”限时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网吧场所检查处罚记录制度,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文化部门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25、从严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净化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市、县两级网络管理平台,安装网络监测系统,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终端设备要安装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管理,严防发生各类案件事故。学校要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建立严格的人员登记和检查以及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要采取开设法制课、安全教育讲座以及法律咨询等形式,做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九、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

  26、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都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级文明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形成整体合力。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要求,在文明办内增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落实“守土有责”,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要调动家庭、学校、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7、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宜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宜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办法》。各责任单位每年要向市文明委述职。市文明委根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和评价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28、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队伍建设。要建设一支为人师表、热心育人的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一支形象良好、素养较高的各类校外活动辅导员队伍,建设一支熟悉孩子、德艺双馨的少儿文艺工作者队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教书育人的名教师、名班主任。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文化教育设施辅导员队伍的作用。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支持他们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培养造就未成年人栏目节目的名编辑、名记者、名主持人、名演员、名作家、名导演和研究未成年人问题的知名专家学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29、完善扶持政策,增加必要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投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未成年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的原则,把对未成年人专用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纳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对公共文化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扶持政策,确保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票的规定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落实好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政策,引进市场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200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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