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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70号

颁布时间:2005-05-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2005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5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加强预测,突出重点

  根据气象资料预报和重点地区调查分析,2005年,全市共确定23处地质灾害点作为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件),其中省级重点监测点9处。

  (一)根据宜昌市气象资料,预计2005年我市春播期雨量各地偏多2成左右;汛期(5~9月)总雨量南部接近平均值,宜昌市城区及其余各地略偏多;秋季雨量各地偏多1~2成,主要偏多在10月。根据预报分析,2005年我市大部分地区在剔除三峡库区蓄水因素后,地质灾害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

  (二)2005年全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主要有:

  1、三峡库区沿岸地段。包括三峡大坝至宜昌市与巴东县分界处的长江及其支流库区沿岸,涉及秭归县、兴山县、夷陵区。该区是我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共有主要地质灾害点413处。如秭归县的链子崖危岩体、新滩滑坡、千将坪滑坡、树坪滑坡、卡子湾滑坡和八字门滑坡,兴山县的峡口镇滑坡、高阳镇后山滑坡、沙?土尚?滑坡,夷陵区的汪家坡滑坡、美人沱滑坡等。三峡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位于该区,三峡库区蓄水至139.8米后大大改变了库岸沿线的边坡地质条件,加之库区蓄水频繁诱发地震,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2、清江沿岸地段。该地段地质灾害体多集中在长阳自治县境内,已调查到的崩塌、滑坡68处,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市级重点监测点杨家槽、王家湾滑坡和陈家窝崩塌位于该区。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和白岩危岩体,近年来有明显活动,应引起高度重视。

  3、磷矿矿区。主要涉及夷陵区、兴山县、远安县。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地面塌陷及地表裂缝、滑坡、地下水位下降等。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远安县荷花镇猫耳朵??石岭寨??南冲河危岩体位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4、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枝江市外的其他县市区,灾害类型与上述磷矿区类似。市级重点监测点宜都市的庙河地裂缝、跑马岭危岩,五峰自治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同样因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使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除上述四个区段外,五峰、秭归、兴山、长阳、远安、夷陵6个山区县、区还需要密切关注其它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

  二、明确措施,常抓不懈

  (一)抓紧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在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以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根据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预测,做好地质灾害多发区与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汛期(5~9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它时段在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也要提高防灾意识,加强监测。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要有防治的具体负责人、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要填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要落实监测专班和专人,并做好监测记录。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坚持走群测群防的群众路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系统。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调整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实行24小时值班。调查要及时,报告要准确,措施要有力。要确保各级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汛期不发生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要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交通车辆和通讯畅通,负责通信联络的主要人员要落实。

  (四)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宜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地质灾害情况,并按《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级管理意见》,调查处理地质灾害事故。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现场,调查和掌握真实情况,做到能及时发现险情,并按分级管理原则及时上报、调查,采取果断防治措施。

  三、加强领导,务求落实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第73号令)等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切实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秭归县、兴山县、夷陵区要把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长江航运安全,确保三峡工程大坝安全和通航、发电的正常运营。二是搞好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后期维护工作,确保治理工程发挥最佳效益。三是切实抓好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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