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农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 [2005] 30号

颁布时间:2005-03-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市属农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黄冈市市属农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

  不再保留市食用菌工作站、市优质油菜开发中心、市农业资源信息监测中心。

  不再将市农村能源开发中心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将市农牧业开发总公司成建制改为企业。

  将市特产工作站与市蚕业管理站合并为市经济作物站,市肥料质量监测站并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将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更名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改革精简后,保留的16个事业机构(不含市畜牧局、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暂不“三定”的市蔬菜花卉研究所),人员编制总额277名,其经费渠道由市财政局界定。

  三、各单位“三定”

  (一)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仍为相当于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承担国家、省下达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原种繁殖、推广和高新农业技术攻关研究任务,省和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任务,省、市下达的主要农作物综合技术组装及推广研究任务。

  2、内设机构。该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科研科、推广科5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院事业编制7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为90%(高级、中级的分别不低于20%、30%);院长1名,副院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0名。

  (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参与制订并实施本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组织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

  2、内设机构。该中心内设办公室、技术推广科、产业信息科、培训科4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中心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三)市农业环境保护站(加挂“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牌子)。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负责农业的生态环境、无公害产品、野生植物、有关转基因生物和外来入侵生物的监督和管理,承担农业的环境整治、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野生植物保护,组织推广农业环保、绿色食品生产等相关新技术;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绿色食品管理、野生植物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四)市植保植检站(加挂“市农药监督管理站”的牌子)。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负责农作物病虫害、草害、鼠害的动态监测、测报、灾情分析及信息传递、防治技术指导与开发和新技术试验示范,承担农作物疫情的管理和封锁控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负责农作物检疫工作;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五)市经济作物站。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拟定本市蚕桑、茶叶、水果、蔬菜、药材、花卉、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生产发展规划技术措施,负责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承担经济作物产品评审、鉴定工作;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经济作物种子、苗木生产经营的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六)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市肥料质量监测管理站”的牌子)。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负责土、肥、水技术开发、指导、推广、培训、试验示范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地力保养及肥料质量的管理工作,承担农用土、肥、水资源与环境的监测管理工作;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养及肥料质量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七)市种子管理站(加挂“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牌子)。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和新品种保护,组织新品种引进、试验、认定和良种繁育与推广,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检验、监督、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八)市畜牧兽医站。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制订和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动物疫病调查与监测、重大疫病控制与扑灭、防疫疫(菌)苗供应与管理、防疫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动物血吸虫病查治等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检疫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市兽医医政管理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九)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加挂“市动物检疫站”的牌子)。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本市违反兽医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件和行为,纠正下级机构的不正确处理决定;承办主管部门受理的兽医卫生行政复议案案件,鉴定、裁决兽医卫生技术争议;负责黄冈城区动物检疫,办理动物检疫证明;指导全市动物检疫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所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十)市兽药监察所。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对本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对违禁兽药和畜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质量事故和违法案件;参与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十一)湖北省农业广播学校黄冈分校。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运用广播电视手段,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学科本级学历、高专学历、中专学历教育;承担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工转岗培训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校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十二)市原种场。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从事农作物原(良)种生产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繁育。

  2、内设机构。该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企业科4个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场事业编制40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十三)市蚕种场。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从事蚕种新技术研究,培养、繁育优良桑蚕品种,提供桑蚕新品种开发的试验场所和栽桑养蚕的新技术指导。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场事业编制23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3名。

  (十四)市种畜场。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从事畜禽品种改良、良种资源保护、种畜禽繁育和畜禽养殖技术开发。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场事业编制10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

  (十五)市果园场。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培育、生产优质高产果树种苗,从事其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场事业编制35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3名。

  (十六)市种子公司。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组织和提供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种子生产新技术,指导农作物种子生产,参与农作物种子经营活动。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站事业编制8名,其中经理1名,副经理2名。

  上述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上述事业单位,涉及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及其领导职数设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人员员额核定的,另行文。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