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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的意见》的通知

襄办文[2005]48号

颁布时间:2005-04-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26日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的意见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认真落实的几项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纪要》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任务

  2005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年,全市要根据全国普法办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完成“四五”普法任务的基础上,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考核验收。年初,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意见,拟制考核验收标准,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要求和标准,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并在6月底前完成本地本部门的考核验收和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7月至8月,完成市级验收,向合格单位和个人颁发合格证,依照《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工作。9月至10月,全市做好迎接国家和省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并就贯彻执行“四五”普法决议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二、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

  全市要继续加强对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要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一方面,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每年为“四大家”中心学习组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法制讲座,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培训,搞好宪法、行政法律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把公务员学法工作引向深入。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定的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公务员学习并掌握以行政法律为主的法律知识和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知法、用法、守法、护法。2005年上半年,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好全市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考试工作按全省统一要求进行,以检验“四五”普法期间学法效果为目的,不得向个人收取费用。

  三、推动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深入开展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依法治理。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规划和方案,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二是结合部门特点,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是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行业依法管理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配合人大、政府抓好执法“四制”工作,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法规执行效率。三是以“法律进社区”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为载体,抓好基层依法治理。从今年开始,全市要在城市社区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所有村级组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扬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法制建设。

  四、进一步做好基础工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建设,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运转。今年内,各地要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同时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工作,恢复设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和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并商各级编办解决编制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搞好经费保障。市、县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按照规定每年人均0.15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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