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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武政办[2005]28 号

颁布时间:2005-03-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政策性问题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05〕2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查漏纠偏,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00五年三月九日

  关于当前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

  几个政策性问题的紧急通知

  鄂政办电〔2005〕23 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正在全省有序展开,各地按照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办好试点,实行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整体情况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大翻兜”调整土地。有的地方不是在现有承包的基础上进行完善,而是重新分配土地。二是跨组调整土地。有的地方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以村为单位大范围调整耕地。三是确权不确地。有的地方对长年外出务工人员,虽然明确了承包权,但没有明确具体地块。四是延包与化债挂钩。有的地方对欠债农户,不还款不确权。五是有个别地方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过多,突破了政策界限。

  上述这些问题带有倾向性,如不迅速制止和纠正,势必挫伤农民积极性,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特重申:

  1.这次完善工作,必须以二轮延包为基础,不得推倒重来;

  2.这次完善工作,涉及土地调整,必须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严禁跨组调整;

  3.这次完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清欠挂钩,化债工作只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群众接受的办法稳妥进行;

  4.这次完善工作,必须确保长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既要确权,又要确地;

  5.这次完善工作,涉及机动地问题,必须按照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 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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