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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 [2005] 70号

颁布时间:2005-07-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五日

  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实施方案

  市禁毒委员会
(2005年6月20日)

  根据国家和省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依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禁毒人民战争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禁毒人民战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集中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在我市发展蔓延的势头,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民动员,广泛深入地开展为期3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实行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实现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总体目标,绝不让毒品问题发展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影响建设和谐社会、影响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社会问题。

  (一)抓好禁毒预防教育与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禁毒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二)抓好禁吸戒毒工作,开展大普查、大收戒、大帮教活动,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三)抓好堵源截流工作,在全市重要交通要道开辟查缉阵地,遏制毒品来源。

  (四)抓好禁毒“严打”工作,以“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捣网络”为重点,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五)抓好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六)抓住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契机,迅速健全各地禁毒机构,提高缉毒队伍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

  三、工作措施

  根据全国、全省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采取“大宣传、大普查、大会战、大收戒、大帮教、大检查”等6项举措,积极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使全市禁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开展大宣传。在全市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一是各地禁毒委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要带头参与禁毒宣传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认清毒品危害,使国家禁毒方针、政策、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对大中学校学生普遍开设禁毒预防教育课,确保青少年学生受到禁毒教育。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以及戒毒所、劳教所、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的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其抵御毒品的能力。

  (二)开展大普查。毒情调查是开展禁毒工作的基础。各地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毒情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组织开展大普查工作。

  大普查的主要内容:

  1、历年来吸贩毒人员数及基本情况(含吸食海洛因、摇头丸、K粉的人员及其违法犯罪记录)。

  2、历年来查处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对象、时间、地点、株数及处理情况。

  3、各地临床、教学、科研、化工等单位、企业使用、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要求建立生产、使用单位、品种、使用数量、产品销售方向等台帐。

  4、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情况。

  5、非法买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情况。

  6、毒品原植物种籽、毒品的种类、来源、价格等情况。

  7、当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因、规律、特点及趋势。

  大普查的方法与要求:

  本次大普查采取以下方法逐单位、逐户、逐人进行,不搞抽查或类推:

  1、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毒人员及涉毒案件线索。

  2、发布通告,责令吸毒人员限期登记。

  3、动员吸毒人员家属、亲友做好吸毒人员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或普查组登记,主动交待毒品毒资来源,检举揭发其他吸毒人员。

  4、通过对在押人员以及已知吸毒人员的审查,发现其他吸毒人员及涉毒案件的线索。

  5、采取以案带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6、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九五”期间加强禁毒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97〕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的报告的通知》(鄂办发〔1997〕14号)及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要建档建卡,一律列入重点人口管理,列管率要达到100%.

  7、对普查出来的涉毒人员,填写《吸毒人员登记卡》、《贩毒人员登记卡》,输入计算机,纳入吸、贩毒人员信息系统。

  8、各地要组织有禁毒委成员单位、街道、居(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的普查组开展普查登记,各派出所将辖区内普查情况进行汇总,县(市、区)禁毒办进行分类统计,并于2005年10月30日将各地普查结果如实上报市禁毒办。

  (三)开展大会战。根据“什么毒品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毒品犯罪,哪个地方毒品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结合我市禁毒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禁毒“严打”行动和专项斗争,切实打好“三仗”,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

  一是打好破案攻坚仗。各地公安机关要贯彻“堵源截流”的方针,以打击贩毒集团以及零星贩毒、摧毁贩毒网络为重点,力争破获一批贩毒案件、摧毁一批贩毒网络、抓获一批毒贩。要在扎实开展毒情调查的基础上,理出一批贩毒案件线索,精心组织侦查。市公安局要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件。

  二是打好涉毒娱乐场所禁毒仗。各地公安、法院、检察、文化、工商等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形成合力,坚决打击寄生在娱乐场所的贩毒分子,依法取缔存在毒品问题的娱乐场所,依法从严处理参与和纵容吸、贩毒的不法业主。要探索建立以行政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尽快解决娱乐场所涉毒的问题,净化社会环境。

  三是打好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仗。各地禁毒办要组织公安、卫生、药监、燃化等禁毒委成员单位,结合毒情调查对生产、经营、使用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清理,分门别类,切实摸清底数。要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四)开展大收戒。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大普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手段,对社会面上的吸毒成瘾人员开展集中收戒行动,努力做到满员收戒或全员收戒。黄梅县力争在2007年7月以前、全市其他地方力争在2006年12月以前完成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全员收戒,努力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不让他们继续危害家庭、危害社会。要以人为本,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吸毒人员的戒毒费用,采取“当地政府贴一点,所在单位贴一点,本人或家庭出一点,强戒所免一点”的办法解决。

  (五)开展大帮教。要结合创建“无毒社区”,建立健全对吸毒人员的监控帮教体系,治安派出所、有关基层组织、吸毒人员单位及家庭要“四位一体”,切实做到帮教对象、帮教措施、帮教人员、帮教领导“四落实”,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心理和行为矫正,积极做好他们就业帮困工作,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出路,使他们从心理上、生活上真正回归社会,浪子回头。

  (六)开展大检查。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禁毒工作问责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市禁毒委将对各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地禁毒委要采取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当地禁毒人民战争取得实效。对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工作成绩突出,毒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将予以表彰奖励。对禁毒工作不力,毒品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禁毒人民战争的组织领导。一是各地人民政府对本地的禁毒人民战争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禁毒委主要领导要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地禁毒委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禁毒办要当好参谋助手,确保禁毒人民战争打出声威,收到实效。二是各地公安机关要抓住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这一契机,报请党委、政府迅速成立专门的禁毒机构,确保基层禁毒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为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二)禁毒委成员单位要紧密协作,齐抓共管。政法部门要发挥禁毒工作主力军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铁路、交通、邮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毒品查缉工作,尽最大可能切断毒品流进我市的通道;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探索建立娱乐场所禁毒的长效机制;卫生、药监、燃化等部门要加强对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清查整顿,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宣传、文化、教育、广电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吸毒人员的帮教、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禁毒青年志愿者行动”,把禁毒人民战争引向深入;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对全市各县(市、区)的禁毒工作实行结对包干督办(见附件)。

  (三)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各地可以通过发布禁毒通告、公布禁毒举报电话等形式敦促毒品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规劝吸毒人员主动登记、自觉戒毒,对协助查破案件有功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的热情,实现人民群众从认知毒品危害向提高抵御能力转变,从关注禁毒工作向参与禁毒斗争转变,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

  附件:

  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工作督办安排表

  责任单位 责任区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市公安局 黄梅县 夏润祥 骆效崇

  市委宣传部 龙感湖管理区 夏润祥 曹文斌

  市教育局 团风县 夏润祥 周 文

  团市委 红安县 夏润祥 尹 达

  市委政法委 黄州区 张国秀 李敦铭

  市公安局 浠水县 张国秀 骆效崇

  市检察院 蕲春县 张国秀 李新华

  市卫生局 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张国秀 鲍理全

  市法院 武穴市 操尚银 董成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麻城市 操尚银 陈绍艺

  市交通局 罗田县 操尚银 张建设

  市财政局 英山县 操尚银 赵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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