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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5]54号

颁布时间:2005-05-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制订的《关于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市纠风办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市审计局
市新闻出版局
(2005年5月25日)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92号)精神,建立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规定;了解和分析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协调、督办有关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实施对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等七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和市纠风办负责人牵头,成员为上述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

  各地要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纠风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按领导同志要求,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办法。

  对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以联席会议的名义报市政府审定,各成员单位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议题,经教育局会同市纠风办等部门研究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二)联席会议结束后,就会议主要内容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三)会议做出的决定,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抓好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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