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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5]66号

颁布时间:2005-1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转变机关作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促进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以市政府名义评选表彰一批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额

  评选范围:全市市民投诉工作网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选先进集体34个,先进个人55名。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成绩显著。

  2、对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转办件、呈批件办结率和办理质量高。

  3、严格按照《淄博市市民投诉工作量化考评暂行办法》(淄政办发〔2001〕189号),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网络各单位进行推荐,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的,填写《全市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3)和《全市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4)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05年12月30日前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在全市通报表彰。联系电话:3160802.

  为搞好这次评选工作,市政府成立全市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评选领导小组(附后)。各网络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全市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评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4.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全市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评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兆宏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张崇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王延柯 (市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付克金 (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副主任)

  张苍安 (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副主任)

  郭洪铎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吕爱芳 (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助理)

  附件2:

  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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