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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石政办发[2005]1号

颁布时间:2005-01-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河北省第七批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我市认真进行了对照衔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第七批取消27项行政审批项目。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附件:石家庄市第七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

  石家庄市第七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27项)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

  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认证

  二、市统计局(1项)

  新闻宣传单位使用未公开的综合性统计资料的审查核准

  三、市财政局(1项)

  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控购审批

  四、市食品药品监督局(2项)

  (一)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复核备案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年检

  五、市建设局(8项)

  (一)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单位资质认定

  (二)村镇建设服务机构资质核准

  (三)建筑企业安全资格年检初审

  (四)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初审

  (五)项目总监岗位证书申请初审

  (六)监理工程师资格初审

  (七)评标专家初审

  (八)核发《建设劳务资格证书》

  六、市粮食局(1项)

  粮食批发许可证

  七、市保密局(2项)

  (一)载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等设备维修的定点单位审批

  (二)对外提供涉外社会调查中形成的资料和研究成果审批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项)

  (一)新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检

  (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审批

  (三)职业技能考评人员资格审核

  九、市公安局(3项)

  (一)货运车载人核准

  (二)开辟或调整公交行驶路线或车站审批

  (三)核发教练员证书

  十、市人事局(1项)

  国家公务员培训机构认定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4项)

  (一)用于测绘的航空摄影与遥感活动许可

  (二)地质环境勘察评价报告核准

  (三)集体闲置土地置换方案审批

  (四)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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