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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5]49号

颁布时间:2005-06-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29号)精神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巩固成果、拓展内容,把握重点、狠抓落实,标本兼治、突出成效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各项重点整治,扎实推进“诚信枣庄”建设,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一)开展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集中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肉类、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品等大宗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优、特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名优企业和优良品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控。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假冒、仿造乳制品知名企业名牌产品的行为,提高乳制品总体质量水平,确保群众饮用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将食品监管重点向基层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小作坊以及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的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一)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制造邮售假药的黑窝点,依法查处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清理和收缴回收药品的非法“小广告”,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

  (二)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重点在网络运行质量上下功夫,力争2005年监督网覆盖全省80%以上的行政村,供应网覆盖95%以上的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不断探索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新路子。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认真实施GMP、GSP认证。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的动态监管,抓好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巩固认证效果,确保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将专项行动延续到2005年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抓好措施落实,依法打击专利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查处侵犯商标权、版权、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增强行动效果,确保预期目标。

  (二)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查大案要案。

  (三)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意发现和解决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引导企业增强保护意识,主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四)加强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管理者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提高应用保护规则的能力。根据有关部署,精心组织好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四、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一)治理媒体违法违规广告。重点整治新闻媒体违法违规发布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广告,有效遏制重点媒体、重点领域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

  (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打击无证行医,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取缔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虚假促销、骗取特许经营加盟费、冒用名优品牌标识的行为,整治服务业的违规经营。整治外派劳务市场秩序,重点查处对外经济活动中发布虚假信息、超范围经营、违规承揽业务、倒买倒卖配额和许可证的行为。

  (四)认真汲取“消费储值”问题的教训,及时、依法查处和取缔、揭露社会上存在的各种商业骗局,防止蔓延扩散。

  五、集中整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一)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及其配件等大类和品种为重点,加强以产品质量和主体资格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监管,突出重点地方和关键农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二)从加强源头管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切实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农民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和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能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

  六、统筹抓好其他重点专项整治

  (一)进一步整治安全生产秩序,继续抓好土地、文化、出版、房地产、建筑、建材、盐业、汽车及配件等重点市场秩序的整治,整治价格秩序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二)打击伪造、倒卖、违规使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加强金融监管,取缔地下钱庄,打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严查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以及有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参加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网络。

  (四)严厉打击卷烟制售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实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七、推进“诚信枣庄”建设

  (一)抓好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共铸诚信”系列宣传活动,组织诚信实践创建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增强全社会的诚实守信意识,为“诚信枣庄”建设广造声势。

  (二)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完善和整合。进一步完善重点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分部门、分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推进工商、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整合,初步形成跨部门、跨系统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三)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及各区(市)信用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组织的初步意见。

  (四)加快信用信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诚信枣庄”信用信息网,加快各区(市)网络建设,推进市、区(市)信用信息网的互联互通。

  八、逐步建立整规工作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快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保护知识产权、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和信用信息公开、信用监管等规定、标准的研究制定。

  (二)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以建立和发展现代流通网、行政监管网和群众监督网为基本手段,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农资等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重要市场监管领域探索和推进行政综合执法。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细化有关制度和措施,强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依法加大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对重点整治领域的重大违法案件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五)认真编制2005—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3年规划。在总结我市近年工作的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规划、各区(市)规划和分部门专项规划。

  (六)加强整规队伍和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的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各级整规办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完善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制度 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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