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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唐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关于唐山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意见》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3]21号

颁布时间:2003-0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汉沽农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唐山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办法的实施,调动了全市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在推广普及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加速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工作,机构改革前,由原市农业委员会负责。机构改革后,为使这项工作继续下去,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负责实施。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结合全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的组织工作,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将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关于唐山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唐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关于唐山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意见

  为更好地调动全市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加速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奖励对象及奖项

  凡我市从事农业(含农、林、牧、渔、乡企、农机、水利、气象、新能源、农业区划、农副产品加工)科技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农村科技能手,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并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可申报唐山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

  唐山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共设两大类:

  1、科技推广一、二、三等奖;

  2、科技能手奖。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唐山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

  1、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对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较大作用;

  2、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到广大农户,形成完整的、适应产业化发展的科技服务体系,通过开发新产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成绩显著;

  3、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或现代的经营管理模式,嫁接改造传统农业,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

  4、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提供科技信息等手段,普及推广综合配套或单项新技术,引进推广新品种,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在所服务或承包范围内获得显著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引进、试验、示范体系,加快种子基地建设,采取先进的繁殖、育种技术和提纯扶壮措施,通过科学管理,提高优种质量,加速优良品种的推广普及;

  6、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生产推广体系,加速推进农业的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

  7、发展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作用,取得明显成果;

  8、应用先进手段,预测预报,准确地掌握农林常发性病虫、畜禽疫病以及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规律,推广先进的综合防治或预防措施,使动植物受害率压到最小限度;

  9、乡镇企业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引进、吸收、改革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争创名牌,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应用资源调查、农业区划成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在一个自然经济区内应用并发挥明显经济效益;

  11、通过推广采用先进技术,在开发利用、节约农村能源、水利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12、重视智力开发,搞好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的技术培训,办好农民技术教育,培养壮大农村科技队伍,提高科技人员技术素质和广大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13、依据现代先进科学技术管理理论、方法,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较系统、切实可行的科技管理办法,有指导意义,并在农业生产上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益。

  (二)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三者,可申报科技能手奖:

  1、推广普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种养模式,种植业10000亩以上,养殖业至少覆盖1个乡镇,食品加工业带动当地基地发展、农民增收显著的;

  2、至少带动在3个乡镇以上形成了主导产业;

  3、为当地主导产业,年增加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4、带动农户2000户以上,年增加农民人均收入100元以上。

  三、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唐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代市政府管理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各县(市)区场农业办公室、农经局,市直农口各业务局作为此项奖励的基层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分工是:

  (一)市政府农业办公室职责:

  1、项目立项的管理工作。对基层管理部门上报的立项项目进行综合筛选,确定当年立项项目。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重点项目的督导和考查。

  3、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负责项目完成后提交验收的有关材料审定和验收组织工作。

  4、年终报奖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有关报奖材料资格审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奖项目进行评定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公布评奖结果,并负责制证、颁奖等组织管理工作。

  (二)基层管理部门职责:各基层管理部门要协助市政府农业办公室搞好对此项奖励的管理。

  1、本地、本单位项目立项的组织工作。年初及时下达立项通知,搞好项目立项。对上报项目要切实搞好初审,认真进行筛选后,上报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审定。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对经审定立项的项目,切实加强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好对项目的中期考查或测产,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查或测产报告。

  3、年终报奖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初审合格后报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对批准授奖的项目,及时领取奖励证书和奖金并发放给项目完成单位(课题组或个人)。

  四、管理程序

  1、立项:年初填报“农业科技推广计划任务书”,经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筛选,报市政府农业办公室批准后,列入当年计划管理项目。经过三年以上示范推广,推广度达到45%以上,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较好地推广前景,经三位以上高级职称的本专业科技人员论证推荐(写出项目论证推荐意见书),可向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申报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立项。同时,要探索招标的方式立项。

  2、考查:经过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基层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进行生产考查(测产),并写出生产考查报告,作为年终评奖的依据。凡没有考查报告的项目,不能参与评奖。

  3、验收:项目完成后,写出“农业科技推广成果推广工作报告”、“农业科技推广成果推广技术工作报告”、“农业科技推广成果效益分析报告”,“推广面积80%以上的用户证明”。将上述材料报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基层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审查,经审查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及时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必要时可委托基层管理部门代为组织验收)。不能搞没有现场的通讯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课题组)准备好验收现场。自行验收的项目,报奖时不受理。验收组由同行专家和科技人员组成,成员7-9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50%以上,管理人员1-2人,项目承担单位不得超过2人。验收组人员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提名或项目承担单位提名经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4、报奖: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各种材料齐全,符合报奖要求,填写《农业科技推广成果报奖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逐级上报。项目完成单位及时报基层科技管理部门,由主管县(市)区政府领导或市直部门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经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审查合格后,交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

  科技能手奖,经个人报名,所在单位(村、街道)推荐,县(市)区农业办公室或市直有关部门科教处汇总,报主管县(市)区政府领导或市直部门领导审核把关后,填写《科技能手奖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上报到市政府农业办公室。报奖材料经市政府农业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5、评审: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负责提名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组,对报奖项目和科技能手候选人,认真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6、奖励:市政府批准后,对确定授奖的项目和个人给予奖励,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填写奖励证书,按项目承担人员顺序,一等奖不超8名、二等奖不超6名、三等奖不超6名,加盖市政府印章后颁发。

  五、几项要求

  1、立项题目的确定。题目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35个汉字。要准确无误,避免抽象和形容;要有主要技术特点、分类和应用适宜地域;不用政治词,不用代号,不用研究、探讨、商榷等作标题尾词,不用副标题。

  2、申报材料。

  农业科技推广奖,包括

  (1)农业科技推广成果报奖申请表;

  (2)农业科技推广成果验收意见书;

  (3)推广工作报告;

  (4)推广工作技术报告;

  (5)推广工作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6)推广工作效益证明;

  (7)其它有关材料。各一式两份。其中三个报告要求打印,申请表、验收意见书不得复印,证明材料和有关其它材料可复印,但要有一份原件。

  科技能手奖,包括

  (1)科技能手申请表;

  (2)主要事迹材料;

  (3)所在单位(村、街道)及镇、乡(办事处)推荐意见;

  (4)县(市)区农业办公室或市直有关部门科教处意见。各一式两份3、项目主要参加人。有关单位在年初填报计划时要认真确定项目参加人,确定后不能随意变动。年终报奖时,申请表要与年初计划书的人员一致,顺序不能更改,否则不受理。由市里牵头的项目,县及县以下基层人员不少于70%;县里牵头的项目,乡镇以下基层人员不少于50%。市、县人员参加实际推广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该项推广工作所用时间的60%和70%。每个项目最多填报8人,人员姓名要字迹清楚,不得了草。如因字迹不清,出现错误由填报单位负责。奖证发放后不再变动。

  4、要维护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报奖材料要齐全,申请表和验收意见书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全,不得缺项,并要书写清楚。否则,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项目参加人员及实际参加推广工作的时间和项目完成情况要属实,不得搞人情奖。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取消立项。评了奖的要公布作废,并追回奖励证书,严重者建议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坚持不重复立项、不重复授奖的原则。对各单位申报的相同项目,选择示范推广较早、规模大、效益高的立项(以有档案记载为准)。对一些起点低、效益低、科技含量低的项目不立项,对近五年内已授奖且发展规模、经济效益没有突破性进展的项目亦不再立顶,不授奖。科技能手不能连续入选,至少要间隔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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