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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5]22号

颁布时间:2005-06-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为加快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是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2005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对于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和提高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区县、高新区及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信息监管平台,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立用户终端,在重点监管企业设立用户终端和监控设施,并通过有线、无线上网实现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的互联互通。区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硬件建设经费由区县负担,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监管企业所设立的用户终端(监控设施)及应用软件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远和全市工作大局出发,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保证。

  二、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的互联互通。今年,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是信息平台硬件建设,同步实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资料入库工作,市、区县两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市属以上企业集团所设立的用户终端,要在6月3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并实现与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联网;第二阶段,年内实现重大危险源实时动态监控,具体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煤气发生炉使用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快进度,特别是资金、场所还没有落实的区县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全市的工作进度要求,尽快落实到位。

  三、抓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系统应用人员的培训工作。重大危险源普查和安全生产信息资料的入库工作是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资料的兼容,要切实抓好全市危险源普查和系统应用人员的培训,这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统一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确保信息资料入库及时、准确,格式统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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