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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政办[2002]22号

颁布时间:2002-06-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衡水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73号),设置衡水市体育局。衡水市体育局是主管全市体育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的职能

  增加对全市体育市场的管理职能。

  (二)转移和下放的职能

  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的职能交所属事业单位承办。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衡水市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体育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我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体育队伍建设。

  (五)研究拟定体育产业的管理办法,发展体育市场;依法管理全市体育经营活动。

  (六)负责市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衡水市体育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政办室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科工作的综合协调;拟定和起草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局机关财务;研究、规划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监督、指导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团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

  (三)竞技体育科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统筹协调重大国际、国内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主办全市运动会;参加省及以上体育竞赛。

  (四)宣传教育科

  监督和检查国家和省体育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监督和指导全市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管理全市体育市场。研究提出全市体育工作以及重要体育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市内外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衡水市体育局机关事业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人员编制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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