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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

威政发[2005]19号

颁布时间:2005-04-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保险业发展,提升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东保险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4〕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性。保险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医疗保险,有利于缓解政府压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保险业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我市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做大做强保险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保险企业要不断拓宽保险覆盖面和服务领域,扩大市场规模,加快发展速度。要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处理好业务规模与质量的关系;提高经营效益,处理好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作为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快理赔结案速度,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保险从业人员队伍;大力推进保险创新,为社会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保险监管部门的协管机关和保险市场主体的服务机关,要充分发挥好“自律、协调、维权、宣传、服务”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把狠抓行业诚信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诚信建设机制,督促各保险企业建立诚信内控制度,引导保险企业和从业人员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要强化服务职能,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本地保险业与其他地区保险业之间、其他行业与保险企业之间、各保险企业之间的交流,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大力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公众保险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升保险业的整体形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保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保险业的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及时协调和解决保险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干预保险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杜绝多征和重复征税现象。工商部门要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支持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布设机构网点。劳动保障部门在实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支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业务。公安、司法和审计等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企业的利益。新闻部门要积极宣传保险业在经济补偿、抗灾减损、扶危济困、优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典型事例,为加快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OO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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