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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小商店、小饭店等小型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5]11号

颁布时间:2005-0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小商店、小饭店等小型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泰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小商店、小饭店等小型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

  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茶楼、小商店、小洗浴场所、小理发场所、小饮食休闲场所、小游戏游艺场所及家庭小作坊等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消防隐患较大,监督管理任务十分繁重。为切实加大对上述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特作如下报告:

  一、增强做好小商店、小饭店等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城乡流通市场、文化市场日趋活跃,公众聚集场所逐渐增多,消防监管对象日趋复杂,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尤其是一些小型的餐饮娱乐场所,消防设施不齐全,火灾隐患较多,加之这些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欠缺,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型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上述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作为社会化消防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程,明确管理权限,理顺监督程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

  公安派出所处在最基层,对小型餐饮娱乐场所情况熟悉,管理到位。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前段时间,通过深化城市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公安派出所警力得到进一步充实,特别是全面实施了社区警务战略,公安派出所具备了行使消防监督职能的条件。各级公安机关要立足现有警力,对消防监督管理职权进行合理划分,将小型餐饮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辖区明确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延伸消防监督管理触角,全面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要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检查落实,保证监督管理职权重新划分之后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全市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探索和完善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监督管理到位,促进社会化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工作中,一要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任务和职责。二要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执法行为,特别是要完善消防行政处罚程序,做到规范运作。三要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奖惩措施。四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协调、指导,全面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组织好民警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鼓励专兼职消防监督民警参加公安部消防监督岗位资格考试,依法获得执法资格。

  公安派出所要把消防监督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依法履行对小型餐饮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单位和场所存在的消防违法违章现象,督促其制定并落实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严格执行各类消防安全规定,尤其要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对营业期间擅自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依法从严查处,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四、加强工作协调,营造社会化的消防监督环境

  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派出所,要定期深入小型餐饮娱乐场所,调查研究,摸透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要注重研究和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保卫力量的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的预防和整改等重大问题。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工商、文化、旅游、经贸、卫生等职能部门沟通,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合格作为行政审批先决条件的规定,共同做好小型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OO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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