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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政办[2002]27号

颁布时间:2002-06-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73号),设置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

  全市扶贫开发管理职能,由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承担,并对市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二)转变的职能

  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全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把农业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由增加主要农产品产量为主,转到积极调整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努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上来。把项目区中低产田改造、生态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化和名优特新农产品基地、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等,作为农业开发的主要任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对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

  (二)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具体方针政策及项目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等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评估审查有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开发项目,申报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开发项目及其计划执行情况。

  (四)组织拟定农业开发和扶贫物资分配计划,监督检查物资使用。

  (五)管理和组织实施省以上立项的扶贫开发项目、海河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农业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六)组织农业开发、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收集和掌握国内外农业和扶贫开发信息。

  (七)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和管理;负责扶贫开发的宣传报导和科教扶贫;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负责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和管理外资扶贫项目,组织有关扶贫开发的出国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设七个科: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秘、机要、档案管理;承办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宣传、信息、信访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承办有关党务、人事、行政后勤工作。

  (二)项目评审科

  承办或组织国家和省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开发项目前期立项评估工作;跟踪监测项目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内资项目科

  起草土地治理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研究拟定农业综合开发内资项目政策和管理办法;规划管理项目区专用粮基地、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组织指导土地治理等内资项目实施;组织内资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和分配;承办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评奖工作。

  (四)外资和多种经营项目科

  拟定利用外资项目和多种经营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研究起草有关项目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外资项目重要物资的招标采购和分配工作;承办农业开发利用外资项目和多种经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定多种经营项目的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管理农业产业化和名优特新农产品基地工作。

  (五)政研督查科

  负责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起草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督促和检查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实,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收集和发布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信息;统计和监测全市贫困情况;联系协调贫困地区干部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扶贫科

  拟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起草扶贫资金、物资分配意见,负责市内外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储备和管理工作;拟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起草社会扶贫活动规划、对口帮扶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下村扶贫干部的管理、培训和行业扶贫、“城乡共福”工作;协调联络国家和省、市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院校和外省、市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工作;协调市内科研单位、院校对口科技承包贫困乡村工作;联络指导有关协会工作;承办外资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管理和有关扶贫开发的出国招商、考察、培训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使用、落实情况,协助审计部门搞好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开支管理工作和机关经费的预算开支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衡水市农业开发扶贫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2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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