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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3-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张家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七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一直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内容逐渐规范、形式不断丰富、监督措施日趋有力,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在个别地方和单位仍还存在着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高、工作力度不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内容公开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对做好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订完善措施,通过政务公开促使权力行使者和公务人员无私利可谋,促使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公正性不存疑虑,促使公务活动得以健康运行。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其它工作统筹起来研究和部署。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内容方式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要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

  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促进跨越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规范公开内容。一是要紧紧围绕行政权力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从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重要权力部位入手,规范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监督办法。二是对本部门本单位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及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执罚的依据、程序、纪律、标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内容进行规范。三是学校、医院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要突出抓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做到逐笔逐项公开,与村务相对应的公开及时公开到村。

  (二)规范公开形式。要以方便群众查看和监督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开栏、公开橱窗等传统公开载体,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建设政务公开网页。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网上公开内容,同时向市档案局“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报送本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各县区要抓紧完善规范“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大厅,规范权力运行程序。

  (三)规范公开时间。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经常性公开要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一般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天公开,同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四)规范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制度,进一步完善预公开、重大决策过程公开、定期评议、会议协调、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听证会、定期通报、投诉举报、社会公示、群众质询、责任追究、信息反馈和档案管理等制度,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要认真规范细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使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四、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部门既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更要重视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政务公开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联系,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纠正;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张政[2004]17号、张字[2005]15号和张办发[2005]4号文件精神,抓紧落实安排部署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今年确定于二、三季度对全市政务公开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和联系点要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起来,做到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4月底前,把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016492)。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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