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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唐政办函[2003]46号

颁布时间:2003-04-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汉沽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治“非典”工作的部署,在做好商贸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同时,搞好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繁荣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也是各级、各部门和商贸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做好商品货源组织与供应服务工作,保障供给,满足各方面的消费需求。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市场供应工作。搞好市场供应,是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的重要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和商贸企业的领导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思想上位,充分认识搞好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将这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全力做好市场供应服务工作,确保市场稳定、物价稳定。

  二、切实组织好商品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各级贸易、粮食、供销、医药等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针对我市市场消费需求的特点,切实加强各类商品的采购、调运和供应服务工作,特别要做好药品、卫生防护用品、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食品、食盐等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加工生产与货源组织,充实库存。药品、食盐和重要的主副食品不实行零库存管理,要有必要的商品储备。做到商品货源充足,不脱销断档,保障市场供应。

  三、要切实加强重点商品的价格管理。各药店和商贸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价格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凡属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要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特别是重点药品要认真执行最高限价;属于市场调节的商品要严格控制进销差率,合理定价,严禁囤积居奇和恶意炒作有关商品乱涨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四、严把进货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各商贸企业组织购进商品 一定要把好质量关,做到不经销“三无”商品、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经销超保质期和卫生、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各级技术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和卫生的监督检查,质量、卫生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销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五、落实防护措施,切实搞好购物场所的卫生消毒和防护工作。各商贸企业作为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窗口单位,处在防治“非典”的第一线,必须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措施,商场、超市、商店每天闭店要由专门防疫人员对营业场所进行喷药灭菌消毒;营业期间对营业场所要定期通风,保证商场内空气卫生质量,并定时对服务设施进行消毒;经营商品的服务人员要佩带消毒卫生口罩,经营食品的服务人员要佩带卫生帽、消毒口罩和手套,努力改善卫生状况和防护条件,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清洁卫生 的购物服务环境。

  六、加大对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市场稳定、物价稳定。各级工商、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场和物价大检查,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违规涨价、非法谋取暴利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典型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暴光,以震慑不法分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各级物价部门和贸易、粮食、供销、医药等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对药品、卫生防护用品、粮食、肉蛋菜等副食品、食品、食盐等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实施日跟踪监测制度,密切注意市场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调控措施,以稳定市场、稳定物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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