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发[2002]17号
颁布时间:2002-07-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七月十三日
黄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民心工程"顺利实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特制定黄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实施政府机关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政府机关的领导方式、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黄石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围绕重大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和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
三、公开的内容
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主体是市政府及其部门,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公开的重点是对事关"人、财、物、事"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开,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
3、市政府及部门领导人任免事项,公务员考试录用、就业岗位信息等;
4、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
5、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与人民群众有关的专项经费、物资分配使用情况;
6、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
7、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
8、政府采购情况;
9、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
10、市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
11、市政府及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时限,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罚款依据、罚款标准等;
12、其它需要公开的重大政务事项。
(二)对内公开内容
主要是公开市政府及其部门的内部管理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机关福利待遇分配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
四、公开的方法
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方法是:以"六个中心"(政府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矿产资源与土地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为操作平台,以网络公开为主要形式,把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结合起来,把市政府重大事项公开与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政务公开体系。
五、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网络公开。筹建黄石电子政务中心交换平台,利用电子网络科技含量高、方便快捷的特点,推行网上办公,实现交互式的网上公开。目前阶段,主要利用黄石网站实施政务公开,推行网上招投标、网上政府采购、网上拍卖等;充分利用局域网实施政务公开,推行网上办公,网上查询。加强黄石政府网站建设,形成黄石政务公开网络系统。
二是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在市政府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的部门设置电子触摸屏,与市政府网站对接,方便群众查询。利用杭州路环保电子显示屏、交通路电子显示屏和中心集贸市场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内容和时段同时播出,形成具有黄石特色的电子显示屏群,方便大众群体。
三是通过"窗口"公开。利用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各大"窗口"和各部门建立的服务窗口实施政务公开,集中公开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包括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投诉办法等内容,把所有"窗口"建成方便群众集中办事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的场所,把"窗口"建成政府与市民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四是各单位建立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市政府及其各部门都要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对外公开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