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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襄办发[2004]36号

颁布时间:2004-07-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为推动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以“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化环境”为主题,以转变作风、转变体制、转换机制的互促互动为基本推进方式,标本兼治,长短结合,依靠上下互动和内外联动,认真整顿机关作风,切实解决目前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把市直机关建设成为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文明机关。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满足公众需要着手,以人为本,完善服务功能,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时效,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克服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效率不高等现象。凡市政府及其部门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国家、省已明文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停止执行,凡依法设定的审批事项,在法律范围内,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一律实行“简化程序,降低收费,进入中心,集中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所有依法保留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8月底以前必须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审批,9月底以前全部做到窗口限时办理,使我市成为全国同类城市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

  (二)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依法行政的服务准则、高效便民的服务方式、有错必纠的服务责任,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越位”、“错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要明确有关部门的执法范围和权限,坚决纠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要调整合并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年底以前基本理顺城管、文化、卫生、动检、水政等重点部门的执法体制,下决心解决市区执法体制不顺、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三)遏制“三乱”现象。要着力解决“以费养人,养人收费”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要继续清理、压缩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的标准,凡是行政许可事项一律按下限收费,对部分收费项目按下限减半收费,同类型的收费只能有一个收费标准,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罚款;要实行企业生产经营安静期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到企业收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坐支,不得与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工作业绩挂钩。

  (四)强化机关管理。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坚决克服机关中存在的精神不振、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等现象,坚决纠正公务时间、工作地点抹牌赌博等问题;要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入手,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依靠群众监督的公开、透明的机关作风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机关办事公开制度,办事机关、办事内容及其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方式、结果、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方法步骤

  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从7月下旬开始启动,到12月底结束。整个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深入学习,深化认识(7月下旬至8月下旬)。要组织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襄发[2003]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襄发[2004]10号),分别在领导班子和全体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讨论,加强对机关干部宗旨教育、形势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观念,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观念,服从大局、服务发展的观念,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在市直机关营造尊重市场主体、尊重纳税人的良好氛围。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8月下旬至9月下旬)。要根据作风整顿的工作目标,紧密联系本机关实际,认真开展“五查”:查思想观念、查执法行为、查行政效率、查服务质量、查机关管理。并采取自查、互查、请行政管理相对人帮助查的办法,找准查实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认真剖析,狠挖根源。各单位要将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于9月20日以前报市直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着力整改(9月下旬至11月下旬)。要根据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本着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高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对涉及面大,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限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市直各单位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要原原本本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推行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超时默认制,规范办事程序、时限和运行方式;要建立健全机关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差错追究制、年度奖金与工作绩效挂钩制,完善和强化机关管理机制;要推行干部政绩公示、公议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制度,进而建立一整套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关键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新型制度,将干部管理纳入社会化、制度化的轨道。各单位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要于11月底以前报市直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门评议,总结表彰(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组织市区部分居民、县(市)区有关单位、市直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代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对整顿机关作风的情况进行综合投票评议,测评结果要与机关年度奖金、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测评结果。召开整顿机关作风总结大会,对投票评议综合排名前20名的单位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评选市直“五好机关”的重要条件。对综合排名居后的5个单位,组织专班对其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较多的班子进行调整。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整顿机关作风收到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直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工作指导等日常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这次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主体是市直行政服务机关,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机关作风整顿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亲自负责,具体组织,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作风整顿,努力实现整顿工作目标。市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形成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整体合力。

  (三)严明纪律。严明纪律,步调一致,是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证。要用铁的纪律推动机关作风整顿,对于认识不高、工作不力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实行诫勉,并派工作专班帮助推进;对于群众反映强烈而又拒不改正的违规违法、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落实上级政策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实行离岗整风;对于顶风而上,有令不行,在机关作风整顿中仍然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营造氛围。市直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市直整顿机关作风活动进行追踪报道。要大力宣传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典型。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影响机关形象的人和事选择典型公开曝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机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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