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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05]25号

颁布时间:2005-04-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05年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底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被命名为首批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同时被国家列入第二批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为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步伐,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创建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重点对城市道路、建筑物、居住区和居住小区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力争明年实现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目标。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试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等有关规定,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重点抓好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和河口区城市道路无障碍改造,力争城区内所有道路的坡化率达到40%以上。

  (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对已建成公共建筑的相应设施搞好无障碍改造,其中:机关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飞机场及火车站、码头、汽车客运站,城市广场、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星级饭店、宾馆、餐饮店、邮局、银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体育场馆,高等院校、中小学、托幼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均达70%.(三)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建城区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入口处无障碍改造率达40%.(四)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对现已建成的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率达50%.(五)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在东营电视台开设手语节目,大力推广手语;建立全市无障碍可视网络系统。

  三、责任分工

  (一)市残联负责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制定全市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无障碍设施改造,督促调度责任部门、单位抓好建设改造。

  (二)市建委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定,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居住小区、道路和建筑物工程建设范围。对未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居住小区、道路和建筑物,要对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

  (三)市民政局负责全市社区、敬老院、老年乐园(公寓)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四)市规划局要针对2001年1月1日以来建设项目中未按无障碍要求建设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改造任务的落实。凡新开工项目,要严格审批无障碍设施设计方案,杜绝再次改造。

  (五)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对中心城居住小区实施无障碍改造,监督房开公司开发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中高层住宅、公寓的改造。抓好安居工程市直机关住宅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东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管理好已建无障碍设施。

  (七)各商业场所、营业场所、过街天桥、电信、金融等建筑物的改造,按照“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实施改造。

  (八)各县区负责所辖区域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任务;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所属单位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任务;胜利石油管理局负责所属道路、建筑物、公共场所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任务。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搞好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开招聘和部门推荐的方式,选聘部分督查员,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建设改造单位完成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创城工作的反面典型也要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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