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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生态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百个建设项目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5]41号

颁布时间:2005-03-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属驻潍各单位:

  《潍坊市生态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百个建设项目》作为导向性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省专家组论证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实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建设局、市政管理局、交通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潍坊市生态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百个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陈仁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兆辉、张继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工作。请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参照市里的做法,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按照“三个体系”建设的模式,全面落实领导和部门、单位包项目责任制,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按时完成十大重点工程及其有关项目的建设任务,加快全市生态市建设步伐,打造生态潍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分工、项目分解、包项目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789827
  二ΟΟ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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