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互动做好郊区工作的意见

青发[2005]5号

颁布时间:2005-0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

  2005年,我市郊区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继续落实、深化和推进城乡七个互动,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和互动的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郊区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促进郊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构筑六大体系,建设现代农业

  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把创汇农业、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和特色农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继续落实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策。按照水、电、路、林、机、技等生产要素配套的要求,2005年市财政安排4000万元建设100万亩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五市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发挥比较优势,不断调整优化果品、蔬菜、茶叶、花卉等优势产品的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突出发展水产、畜牧两大主导产业,2005年两大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要超过60%.

  2.建设现代化农田水利设施体系。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要把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作为重点,加大投入。在继续搞好大中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工影响天气的投入力度。继续推进节水灌溉。从2005年起,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和购买节水设备、推广先进实用节水技术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市财政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要增加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深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区域经济特点,规划建设好以承担公益性职能为主的郊区市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加快建立以农民教育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进村入户和科技服务网络建设为重点的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高农业科技新知识普及率。进一步加强农机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农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扩大重大农技推广专项补贴规模。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建设。围绕畜牧、水产、粮油、蔬菜、花卉、林果等产业,加快建设集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即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市农业科技大厦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4.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测监督体系和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实施“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争创国家和省级农产品名牌,对获得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的,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04〕56号)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应急体系,实施重大动物防疫防治工程。2005年,全市56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的人员、办公场所和执法设施设备要全面配备到位。将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建立动物防疫准备金制度。

  5.加快建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加工转化体系。积极鼓励城乡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青岛以外的各种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挥郊区中小企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运销,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培植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推进青岛出口食品加工区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有关减免税赋、出口退税等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优惠政策。继续安排好市财政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1000万元贴息扶持资金。

  6.健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高效畅通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年内,重点抓好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平度南村果菜批发市场、莱西东庄头蔬菜批发市场、崂山枯桃花卉市场等10处规模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市场建设,促其做大做专做强。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乡设点,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把服务网络延伸到社区。建好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全市范围内免收或减收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过路、过桥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管理费、卫生费、交易费的征收比重,降低农产品流通交易成本。加快建设青岛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年内完成展示交易大厅、信息发布和电子交易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三项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净化农资流通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7.加快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大力发展专业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2005年市财政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二、围绕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郊区工业化进程

  8.优化产业布局。紧紧抓住打造半岛制造业基地的有利时机,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发展目标,加快调整和完善郊区产业布局。规划整合各类园区,重点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

  9.扩大开放,调整结构,提高水平。围绕引进和培育大项目实施产业链招商。把“靠大抓大引大”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突出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民营100强企业及全国驰名商标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招商,千方百计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的大项目。围绕引进大项目的上下游产品,扩大招商引资领域,拉长产业链。通过实施集群式招商,完善郊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工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

  10.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切实把已出台的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努力把民营经济培育成为郊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重点扶持一批社会效益大、带动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年内,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完善民营企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围绕集群化发展,不断调整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承接产业配套的能力。

  11.集中力量培育一批辐射拉动能力强的大优强企业。选择培育一批规模大、发展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强、科技含量高和管理科学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力争经过2—3年的时间,将这些企业培育成为年销售额过30亿元、经济和社会效益大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的大发展凝聚一批产业衔接紧密、要素成本节约的中小企业发展群。

  12.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打造特色经济,形成一批“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的中小企业群,积极开发“名、特、优、新”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式的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的经济板块,不断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靠组团式发展和重点带动,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

  13.完善城镇体系规划。按照“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的大城市框架要求,认真搞好市(区)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工作。对已纳入城市组团的小城镇,要坚持规划先行、生态标准、突出特色、综合平衡、集约用地等原则,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市(区)驻地的详规覆盖率达到90%以上,镇、村详规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搞好镇(街道)、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农户和农村集约用地。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管理,鼓励农村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推进新办镇村工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农村各类用地的利用率。

  14.继续实施重点带动。加快五市驻地、6个卫星镇、10个重点镇和20个小康示范村建设步伐。引导小城镇以工业聚集区、房地产、市场、公用基础设施和新城区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快建设步伐。整体包装推介小城镇水、电、通讯、供热、供气、房地产等项目,吸引和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加快人口向城镇集中,郊区城市化水平争取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15.加快城乡道路和供水设施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和县乡路网,加快即平高速公路、滨海公路工程建设进程,尽快构建快速通达的“一小时经济圈”。适当延长城乡公交车末班车的通车时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继续实施村村通柏油(水泥)路工程,新、改建行政村通柏油(水泥)路300公里。切实搞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年内完成1000个村。

  16.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围绕迎办“绿色奥运”和建设生态市,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对宜林“四荒”造林、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和疏林补植给予适当补助。抓好部分国道、省道、县乡道、高速公路、铁路、旅游沿线、部分河流两侧以及大中型水库周围等主要水源地绿化。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沿海防护林。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切实搞好农田林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完成郊区绿化造林面积20万亩,森林绿化覆盖率达到31%以上。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四、继续完善五项制度,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17.完善农村教育制度。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尽快实现教师工资由市(区)级财政统一标准发放。各市(区)要逐步增加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并达到规定标准。对困难市(区)和镇,市财政及市(区)财政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所有镇(街道)都要在年内建成中心幼儿园,其中95%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标准;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任务;进一步提高农村高中阶段入学率。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工作,加快转移步伐。逐步建成市、市(区)、镇、村(居)多层次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网络,将农村有就业能力和要求的劳动力纳入服务网络。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市财政及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安排950万元,各市(区)按1∶1配套,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建立转移培训信息咨询系统。全年培训劳动力15万人以上,其中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以上。

  18.完善农村卫生医疗制度。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农村公共卫生职能,提高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卫生工作者下乡和对农村医务工作者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全面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市(区)财政予以保证,争取郊区人口覆盖率到年底达到9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政府和村集体的补贴额度,使农民的医疗保障有新的提高。

  19.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不断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完善各类养老保障衔接办法。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以土地换保障,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允许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劳动年龄段失地农民按规定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自谋职业的可按城镇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搞好郊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郊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技术服务免费经费,确保育龄群众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时足额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0.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搞好扶贫规划。继续实施对困难村的三级联帮和对困难户的三级联扶,提高扶贫成效。继续增加扶贫资金。对低收入贫困人口,要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渠道,减少和防止返贫。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村,要加快搬迁步伐。全面实施“阳光救助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每人每年820元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实施低保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和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制度。市财政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安排120万元,其余由各市(区)安排,用于高中阶段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对困难和低保家庭子女中小学教育实行减免费,确保中小学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以政府供养为主的新型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改善其住房条件。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中的危陋房户和无房户实施安居工程,市财政和各市(区)财政安排1800万元,2005年修缮改造1000户,使其达到当地中等居住水平。建立灾情紧急援助和荒情援助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库区移民村问题,加快建立库区移民扶助金征管体制。建立健全弱势群体档案,实行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所有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实行公示、公告和报账制度,并严格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1.完善支农资金保障制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支农投入的基础上,各级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做到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

  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2.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以此和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五个好”镇(街道)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创建工作,年内争取30%以上的镇(街道)和50%以上的村达到“五个好”要求。开展农村党员示范户和示范岗活动。

  23.完善基层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制订村级干部工资标准体系和保证工资按时发放的具体措施,市财政和市(区)财政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贫困村干部工资制度,彻底解决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建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建立健全村“两委”班子年度述职、离任审计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积极推广和完善以民主听证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约束。

  24.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2005年,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实行每亩16元的新标准。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良种补贴。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市财政补贴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各市(区)也要增加对良种和农机具的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免征农业税,免征后减少的收入,对胶州市、即墨市、胶南市由青岛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50%,其余部分自行解决;对平度市、莱西市免征后减少的收入,由青岛市财政转移支付全额补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定不移地执行土地延包30年不变政策,切实解决延包不到期、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两田制”等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农户自愿、有偿前提下依法进行。

  2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两创一迎”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民教育,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镇村基础性文化设施建设,基本构建起“三室一体”(镇村文化中心设有图书阅览室、培训室和综合活动室)的文化设施网络,实现村村有文化设施的目标。加快“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建设步伐,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送丰富的文化信息。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的培训,提高农村文化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搞好文化下乡活动。

  2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整治,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基层治安体系。加强基层综治、司法、信访、民事调解“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建立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推进平安市区、平安镇(街道)和平安村庄(社区)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27.深入开展“三访谈”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安排更多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三访谈”活动。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8.加强组织领导。率先解决“三农”问题,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互动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协调动作,全力推进。29.鼓励争先创优。对五市领导班子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给予记功奖励。继续实施对郊区地方财政收入十强镇(街道)、农民人均纯收入十强镇(街道)、利用外资(含利用内资)十强镇(街道)、外贸出口十强镇(街道)、个体私营经济十强镇(街道)、郊区十强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十强龙头企业等“七十强”的表彰奖励。

  30.严格目标责任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构建推进城乡互动、服务“三农”的平台。同时,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把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检验一个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纳入考核范围,定期督查,狠抓落实。要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力戒浮夸和做表面文章,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郊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