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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酸枣嫁接大枣工作的实施意见

石政发[2004]11号

颁布时间:2004-02-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随着山区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大枣产业已成为我市西部山区的一大特色产业,发展态势和潜力越来越明显,对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将这一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市政府决定,今后两年要进一步加大酸枣接大枣工作力度。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嫁接重点

  总体目标:全市力争在今、明两年完成酸枣接大枣1亿株,即:2004年、2005年每年嫁接5000万株,加上原来已嫁接的1亿株,到2005年底全市累计完成酸枣嫁接大枣2亿株,折合造林面积200万亩,实现山区丘陵人均100株嫁接大枣,户均5亩嫁接大枣园。

  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2004年、2005年的酸枣接大枣实施计划。凡分布在浅山丘陵区且集中连片的酸枣资源都要列入嫁接范围,重点是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等窗口(包括旅游区、水库周围)地带。对相对集中连片、连线、连带面积100亩以上的野生酸枣资源要纳入市政府的补贴范围,实行规范工程管理。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勘察,摸清底数,认真搞好规划设计和项目申报工作(每年底前将规划设计上报市林业局)。规划设计到嫁接小班,每个小班面积不低于15亩,每亩不低于50株且分布均匀(分布不均匀的,可移栽或补造);新设计的嫁接小班要尽可能地与原先嫁接的枣林连在一起,形成较大规模的基地片。酸枣嫁接规划要与退耕还林、山区开发、太行山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规划相结合,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嫁接管理档案,纳入工程造林范畴,做到村村都有嫁接规划设计说明书、嫁接任务分配表、嫁接分布示意图。要面向市场,一方面积极引进外地优良品种,一方面注意选用本地当家品牌,做到错季采摘、干鲜搭配,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酸枣接大枣基地化、优种化、规模化、规范化。

  二、完善政策、活化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嫁接积极性

  大力开展酸枣接大枣工作,必须靠机制促动,典型带动。在投入机制上,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和引进资金为补充,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对酸枣接大枣的投入。市政府决定,今、明两年安排1000万元(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酸枣接大枣工作。有关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应按10∶2∶1(市、县、乡镇)进行配套。山区8县(市)区除民政救灾资金外,要按照统一投向,合理安排,渠道不变,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捆绑起来,重点用于酸枣嫁接。在经营机制上,要以“活”字为核心,激发各方面的热情,积极投身于酸枣嫁接工作。对于已承包的酸枣资源,要限期嫁接,力争三年见到效益;对于未承包的酸枣资源,要在今、明两年全部承包出去,按照“谁嫁接、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放开经营,并允许继承和转让。提倡大户成片、成沟、成坡承包,实行庄园式开发。对于酸枣资源丰富,嫁接任务比较大的地方,亦可按照人均100株、200株不等,将嫁接任务承包到户,实行嫁接、管理一包到底,建设家庭枣园。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任务的,要收取“荒芜费”或另行发包。同时,要充分利用野生资源优势进行广泛招商引资。明晰所有权、出让使用权,吸引城市工商企业、下岗职工、个体私营等单位和个人,通过联合、协作、承包等形式开展酸枣嫁接。

  三、抓好典型示范,搞好检查验收

  一是 抓好酸枣嫁接的典型示范。要层层抓好典型示范工程,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县(市)区、乡镇、村的典型示范工程标准,市级示范工程面积至少要在300亩以上。在各级示范点,要树立“酸枣接大枣示范工程区”大型碑牌,要把各级典型示范工程全部按工程管理建立档案。

  二是 实行工程验收报帐制。市林业局、财政局每年10月底,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的为合格。要严格按设计嫁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兑现补贴。验收合格的,市里按0.08元/株进行补贴,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补贴资格。

  三是 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要将年度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和每个人头,纳入各级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或完成任务不好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市政府每年要表彰30个模范乡镇、100个示范村、100个嫁接大户。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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