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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73号

颁布时间:2004-07-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四年七月八日

  石家庄市

  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冀政办传〔2004〕87号)精神,结合我市前一阶段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7月下旬开始,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落实制度建设、促进管理到位、查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为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依法行政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纠正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这次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

  (一)自查为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这次整顿工作实行上下联动、自查为主方式进行。整顿工作的基础是县、乡两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查自纠,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整顿工作实施督查、指导。

  (二)突出重点。治理整顿过程中,要重点在县、乡两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系统学习和依法行政教育。治理整顿的重点是查处管理行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非法批地、占地问题,清理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情况。

  (三)重在整改。针对土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对来自外部不适当干预的,要通过法制宣传、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提高抵制不适当干预的能力。

  三、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二)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

  (三)清理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摸清基本农田现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四)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只占不补等问题。

  (五)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

  (六)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

  (七)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八)清理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对擅自突破年度用地计划的,要追究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

  (九)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四、实施步骤

  这次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采取各级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查自纠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是抓好县、乡两级政府的自查工作。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和对照检查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各县(市)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冀政办传〔2004〕87号),深刻领会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制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对治理整顿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领导和管理相对人宣传这次治理整顿的有关政策,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培训,为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查和处理、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清查。按照整顿内容,围绕整顿重点,对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土地审批、耕地占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情况,逐件、逐宗进行清理。

  2、对照和梳理问题。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逐宗、逐项对照检查,找出问题,梳理分类,汇集成表。

  3、处理和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依法拟定处理意见,能立即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马上处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定时间处理;对需要按法定程序处理的案件要纳入程序,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对查出的管理中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该清理的要坚决清理,该纠正的要主动纠正;部分典型案件、大要案件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各县(市)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报市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市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做好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验收和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要通过治理整顿,制止乱占滥用土地,防止突击批地,抑制一些行业、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各县(市)要以此为标准对本地的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并在10月1日前向市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报送整顿情况工作报告和各项统计表。整顿报告除总结自查自纠总体情况外,重点要汇总清查梳理的各类问题以及纠正、解决、查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内部原因的,采取了哪些具体整改措施,属于外部原因的,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市治理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的情况确定检查验收重点,组织对县(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在整顿工作结束后,形成工作报告,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五、保证措施

  (一)强化领导。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职能到位的重要机遇。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整顿工作的扎实进行。

  (二)公开通报。各县(市)要对这次整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近两年开展的其他整顿中查出的尚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问题,按要求认真梳理、汇总、如实上报。市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将从中选择重点案件分批次进行公开曝光,对曝光的案件及时组织进行逐案跟踪督导查处。同时,对各县(市)的治理整顿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对排位前三名的县(市)将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整顿不认真,遮掩应付走过场,抽查验收不合格,以及对查处的问题不认真进行处理的县(市),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参加2004年度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的评比资格及其他评先、评优资格。

  (三)加强督导。市治理整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每一阶段的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度,解决整顿中的问题。同时,要组织各县(市)政府对治理整顿工作开展互查互评,促进治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治理整顿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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