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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5]201号

颁布时间:2005-12-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物价局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把加强“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双节”期间,各地要重点加强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菜、液化气等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相关商品脱销断档等不正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启动紧急应急预案,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措施得当。

  三、突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要以落实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制度为重点,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加强“双节”期间公路客运、旅游景点、主要副食品等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和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坚持和完善节日值班制度,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地要严格节日值班制度,确保重要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要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双节”期间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妥善化解价格矛盾。

  五、春节后请各地将“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总结报送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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