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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中小企业局(信息产业局)党组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04-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中共张家口市中小企业局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为规范全局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的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现将中、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纪律条款摘录印发。请全体党员干部以此为镜子,经常学习、对照、检查自己,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年终廉政考核将以执行本委党风廉政责任制及此“守则”为考核依据。领导干部要模范地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具体内容是: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工整执行公务的利益;

  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则

  1、不准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房地产工程和市场经济活动;

  2、不准利用职权索取或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任用干部,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不准封官许愿,不准打击报复;

  4、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搞变相旅游;

  5、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已的旗号以权谋私;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公款为个人、子女、亲友买房、建房、装修住房,婚丧嫁娶,过生日,迁新居;不准将本人或者亲友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公款报销;

  6、不准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二、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

  1、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贿赂;

  2、不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不准强制向企事业单位推销产品;

  4、不准让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票据;

  5、不准刁难办事人员,拖延办事时间。

  以上“守则”和“五不准”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望大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条款和我局廉政及行风建设奖惩规定给以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日常工作“五个一”

  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一个服务对象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二O O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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